冷水滩、凤凰园、零陵交警大队:
根据《永州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永创交模办(2017)1号),市创交模办组织人员采取日常考核、不定期暗访巡查、月终集中考评等办法,对三个大队十一个中队(片区)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排名情况
第一名:零陵交警大队七里店片区: 92.7分
第二名:凤凰园交警大队火车站中队: 91.4分
第三名:冷水滩交警大队一片区: 90.6分
第四名:零陵交警大队徐家井片区: 89分
第五名:冷水滩交警大队二片区: 87分
第六名:凤凰园交警大队凤凰中队: 86.5分
第七名:零陵交警大队朝阳片区: 84分
第八名:凤凰园交警大队仁湾中队: 81.6分
第九名:零陵交警大队南津渡片区: 78.5分
第十名:凤凰园交警大队河西中队: 76.3分
第十一名:冷水滩交警大队三片区: 74分
二、奖惩情况
根据《永州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永创交模办(2017)1号)第五条第一款与第二 条之规定,排名前三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中队(片区)分别奖励5000、3000、1000元。当月考核排最后一名且得分在75分以下的交警中队(片区)由市创交模办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个月考核排最后一名且得分在75分以下的交警中队(片区),其上级部门应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追责。现根据考核结果,对零陵交警大队七里店片区、凤凰园交警大队火车站中队、冷水滩交警大队一片区,分别奖励5000、3000、1000元。对冷水滩交警大队三片区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报。
永州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领导小组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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