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州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永创交模办〔2015〕25号)和《永州市中心城区文明交通星级社区评选办法》(永创交模组〔2016〕2号)要求,市交模办组织对中心城区21个社区进行考核评比,根据考核情况,拟定梅湾街道梅湾社区等9个社区为“永州市文明交通四星级社区”,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梅湾街道梅湾社区
七里店街道麻元社区
曲河街道逸云社区
南津渡街道高山寺社区
七里店街道向家亭社区
梅湾街道清桥社区
梧桐街道紫荆社区
仁湾街道长丰社区
七里店街道七里店社区
公示时间:
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1月29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永州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
永州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永州市公安局308,邮编:425000,联系电话:0746-8369027,0746-8369025
举报材料需要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市创交模办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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