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24/2022-16778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政务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失效 | 文号 : | 永政办发〔2022〕3号 |
永政办发〔2022〕3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抓好落实。为确保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各起草(承办)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确保目标明确、计划科学、责任到人。
二、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各起草(承办)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研、找准重点难点问题,严把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调研论证和起草等任务。
三、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市司法局要充分发挥在政府立法中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对于部门争议较大的事项,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对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要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机构的联系,确保立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相关链接
- 永州市司法局解读《永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2022-01-21
- 一图读懂《永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202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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