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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2018-12-06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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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跨县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第十五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0号)第八条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1)、依法需申请消防验收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有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依法需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并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检查为合格,依法需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没有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应符合消防技术标要求;(2)申请人报送的《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消防支队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79719 监督电话 0746-835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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