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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收农用地补偿区片空间范围的通知》(湘自资发〔2024〕7号)精神,经深入调查研究,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了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决策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27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267号,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事务中心办公室,邮编:425000。
(二)电子邮箱:zdcq8328218@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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