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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听证会公告
  • 2017-04-12 10:55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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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召开《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听证会的 

公 告 

为充分征求民意,全面收集意见,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举行《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起草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听证内容见附件2。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初定时间2017年5月3日上午8:30。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二)地点: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5楼会议室 

三、听证陈述人及旁听人人数 

听证陈述人名额暂定为15至20人,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不同职业、不同区域的报名人员中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其中: 

(一)从报名参加听证、年龄18至65周岁、熟悉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关注本立法项目的本市公民中确定听证代表10-15人。 

(二)从报名参加听证的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专家中确定听证代表5人左右。 

(三)上述(一)、(二)项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本《条例》起草小组邀请相关听证陈述人。 

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旁听人员10人,旁听人员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日17时。报名方式如下: 

(一)网络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将身份证或工作(学生)证照片及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260308981@qq.com。 

(二)电话传真报名:将填好的报名表、身份证或者工作(学生)证,传真至0746-8359071。 

(三)现场报名:有意参加听证者请携带身份证或工作(学生)证原件到永州市水务运营发展公司5楼立法起草小组办公室(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14号)。 

五、参会要求 

听证会主办机关将在听证前通知听证代表。听证代表须凭身份证或工作(学生)证原件参加听证会,并自觉遵守听证会场要求。 

六、联系人及电话 

《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小组办公室唐胜蓝:15074621690,0746-8359071(办) 

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4月10日 

附件下载:听证内容.doc

          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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