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路工建〔2013〕253号
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干线公路交工项目关键指标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提高干线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对我省“十二五”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目标管理,依据《湖南省“十二五”干线公路建设考核办法》(湘交基建[2013]314号)规定,我局制定了《湖南省干线公路交工验收项目关键指标抽检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省干线公路交工验收项目关键指标抽检办法(试行)
湖南省公路管理局
2013年8月7日
湖南省干线公路交工验收
项目关键指标抽检办法(试行)
为加强“十二五”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目标管理,依据《湖南省“十二五”干线公路建设考核办法》(湘交基建[2013]314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抽检对象:纳入我省“十二五”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规划且实行省定额补助的项目。
二、抽检方法:本年度抽检上年度已通过交工验收的项目,由省公路管理局委托独立的检测单位检测。通过交工验收项目抽检比率:以市州为单位,3个及以下项目抽检1个,4-6个项目抽检2个,7个及以上项目抽检3个。
三、抽检指标:线路长度,路基宽度,路面宽度、厚度、强度、平整度,桥涵及隧道工程数量、安全设施数量。
四、评分办法:评定采用百分制,抽检项目具体评分办法见附表。以抽检各项目里程数为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各市州得分。市州得分按湘交基建[2013]314号规定折算后的分数为市州干线公路年度交工验收项目督查的得分。
五、其他事项:
1.如果受检市州上年度没有交工验收项目,则抽检前2年度通过交工验收的项目。
2.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应于当年5月底前向省公路局报送上年度通过交工验收项目清单,并提交相关资料(各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项目交工验收报告、项目检测报告等)。
3.对于检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违法行为,省公路局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