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路工建〔2013〕252号
湖南省公路管理局
关于印发《湖南省干线公路弯沉检测
季节影响系数取值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为全面提高我省干线公路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干线公路建设中路基路面弯沉值的计算和检测,特制订《湖南省干线公路弯沉检测季节影响系数取值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项目实际情况执行。
附件:湖南省干线公路弯沉检测季节影响系数取值规定(试行)
湖南省公路管理局
2013年8月7日
湖南省干线公路弯沉检测
季节影响系数取值规定(试行)
为规范我省干线公路建设中路基路面弯沉值的计算和检测指标取值,确保公路建设质量,现就弯沉检测过程中季节影响系数的取值规定如下:
1.本规定适用于湖南省境内干线公路新改建工程路面结构设计和路基路面弯沉检测验收。
2.路面设计阶段,各层顶面计算弯沉值直接采用不利季节路基回弹模量值进行计算,不考虑季节影响系数。计算弯沉值均以《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公式计算结果为准。
3.在施工中,弯沉作为路基路面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往往在非不利季节进行检测。因此验收弯沉值必须考虑季节影响,才能合理控制和评定工程施工质量。
4.根据降雨量和蒸发特征,将每年12个月划分为三个季节类别:不利季节、过渡季节和干燥季节。不利季节对应月份为3、4、5、6月,过渡季节对应月份为1、2、7、12月,干燥季节对应月份为8、9、10、11月。
5.根据季节类别、检测层位、路基干湿类型和土质类型,季节影响系数按下表取值:
湖南省路基路面弯沉检测季节影响系数表
检测层位 |
路基干湿 类型 |
季节影响系数K1值 |
土质类型 |
||
不利 |
过渡 |
干燥 |
|||
沥青面层 |
干燥 |
1.0 |
1.05-1.09 |
1.09-1.12 |
粘质土 |
中湿、潮湿 |
1.0 |
1.07-1.12 |
1.12-1.16 |
||
干燥 |
1.0 |
1.07-1.10 |
1.10-1.14 |
粉质土 |
|
中湿、潮湿 |
1.0 |
1.10-1.14 |
1.14-1.18 |
||
干燥 |
1.0 |
1.04-1.07 |
1.07-1.10 |
砂类土 |
|
中湿、潮湿 |
1.0 |
1.07-1.10 |
1.10-1.13 |
||
路基顶面 |
干燥 |
1.0 |
1.15-1.25 |
1.25-1.35 |
粘质土 |
中湿、潮湿 |
1.0 |
1.20-1.35 |
1.35-1.50 |
||
干燥 |
1.0 |
1.20-1.30 |
1.30-1.45 |
粉质土 |
|
中湿、潮湿 |
1.0 |
1.30-1.45 |
1.45-1.60 |
||
干燥 |
1.0 |
1.10-1.20 |
1.20-1.30 |
砂类土 |
|
中湿、潮湿 |
1.0 |
1.20-1.30 |
1.30-1.40 |
上表中,路基干湿类型可根据《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表
6.公路路基路面验收弯沉值按下式计算:
Ly=Lj/(K1×K3)
Ly——路基路面验收弯沉值;
Lj——计算弯沉值,在设计阶段按照本规定第二条进行计算得到的各层顶面弯沉值;
K1—季节影响系数,具体数值详见“湖南省路基路面弯沉检测季节影响系数表”;
K3—路面检测时的温度修正系数。温度修正方法按照《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中的规定执行,或根据《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7.验收标准:
Lo≤Ly
Lo—一个评定单元路基路面弯沉实测代表值。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附录I进行计算确定。
8.由于季节影响系数为经验值,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湖南省路基路面弯沉检测季节影响系数表”数值范围内规定各项具体数值。有充分试验研究依据时,可不受本规定限制,由市州交通运输局自行制定本市州季节影响系数表,经报我局核备后,在该市州范围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