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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纪要
  • 2021-05-17 11:44
  •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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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15

2021年5月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洪武在市政府二楼一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关要求,听取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永州、2021年一季度市政府“抓落实提效能六条措施”落实的情况汇报,审议《2021年度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议题、重要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2021年度市政府系统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关于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的意见》《永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管理办法》。

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洪武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全面抓好经济工作,辩证看待一季度工作成效,做好经济形势研判,用好稳增长压力较小的窗口期,统筹抓好下阶段各项工作;要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生态环境部门要提前谋划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夏季攻势”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垃圾分类、整治污水直排湘江问题等工作;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实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村的创建和新一轮驻村工作;要高度重视早稻生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相关情况汇总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胡勇刚关于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和省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关要求以及违法违规举债案例的传达和通报。

会议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事关重大,事关长远。各县区各单位要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坚决杜绝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各县区各单位要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戒,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避免在本地本单位发生类似情况。各县区各单位要抓好市债管办前段时间反馈问题的整改,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将问题整改到位。市债管办要盯紧问题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要问责处理。要扎实抓好今年的化债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要用好已到位的专项债券资金,精简程序加快支出进度,避免债券资金闲置。市城投、经投、开建投等平台公司要加快转型,经营行为要认真遵守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规定,杜绝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一旦发现此类问题,要从重处理。财政部门要加强全市债务情况监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化债情况的跟踪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预警、及时介入。

会议听取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谭立宏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永州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肯定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所做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工作,原则同意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的下段工作举措。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快整改。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梳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重时效,又重质量,按要求和标准抓好整改。要坚持真改实改,不得弄虚作假、敷衍整改。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准确。二是要精准问责。纪检部门要逐个对问责的案子从责任、作风、思想认识等方面进行分析,对该问责的依法依纪问责到位。三是坚持系统思维。要结合全盘工作对问题多发领域进行谋划,举一反三、由点及面,以问题的有效整改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提升。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办副主任蒋辉关于《2021年度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议题、重要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的起草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2021年度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议题、重要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由市政府办按程序行文下发由于不可预见性等原因未能纳入计划的事项工作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提前以“一事一申报”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办要做好把关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李建军关于2021年一季度市政府“抓落实提效能六条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1.建立“市政府领导调研调度项目”情况台账,市政府办要每周汇总副市长调研调度省市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情况政府主要领导,并及时跟踪项目落实情况。此项制度要长期坚持,以此带动各级各部门将主要工作精力放到项目建设一线上。

2.建立“落实分级负责”情况台账,市政府办对部门上报市政府决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属于部门决策范围的事项予以退回,副秘书长可以协调解决的事项不上交给副市长,副市长可以决策的事项不上交给市长。

3.原则同意《2021年1-3月退文情况通报市政府办按程序印发。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李建军关于《2021年度市政府系统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起草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2021年度市政府系统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市政府督查室要继续加强对市政府系统督检考事项的把关,保持减少的态势。

会议听取了市国资委主任唐超学关于《关于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的意见》的起草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的意见》,由市国资委根据会议讨论研究的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司法局局长秦远林关于《永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的起草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永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由市司法局就有关地方性法规项目提交市人大审议的时间与市人大有关委室做好对接,能加快推进的尽量加快。立法计划修改完善后,由市司法局报市政府办按程序行文。

会议听取了市医保局局长骆方方关于《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管理办法》的起草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以下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管理办法》,由市医保局根据会议讨论研究的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后,与市财政局联合行文。2021年意外伤害的筹资标准,原则上定为城镇职工医保70元、城乡居民医保47元。意外伤害经办服务招标工作,由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规依程序开展。

    席:朱洪武、杨昶、谢景林、李旦梅、刘卫华、车丽华、陈宇荣。

邀请列席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火林。

固定列席人员:市政府副秘书长李黎武、彭晓东、唐海涌、曾宪孝、吴军臣、张国材、许金善,市政府办蒋辉,市司法局秦远林,市审计局杨复权,市政府研究室乐家茂,市政府督查室李建军。

其他列席人员:

议题一、二、三、四、五:市发改委唐富荣、市工信局陈雄、市教育局黄赞校、市公安局沈林松、市财政局胡勇刚、市人社局邓群、市自然资源局黄虎雄、市生态环境局谭立宏、市住建局唐晓波、市交通运输局秦功智、市水利局廖荣良、市农业农村局齐爱社、市商务局李燕军、市文旅广体局蒋井泉、市卫健委刘建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何挺松、市应急管理局段灵利、市国资委唐超学、市林业局宋振平、市市场监管局刘军君、市城管执法局唐慧云、市机关事务局胡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张国政、市人防办周劭文、市扶贫办段贵建、市医保局骆方方、市城投公司李世旺、市经投公司鲁耀纯。

议题六:市工信局陈雄、市公安局沈林松、市自然资源局黄虎雄、市住建局唐晓波、市交通运输局秦功智、市水利局廖荣良、市农业农村局齐爱社、市文旅广体局蒋井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何挺松、市林业局宋振平、市城管执法局唐慧云、市机关事务局胡羲、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张国政、市农科园文斌

议题七:市国资委唐超学、市纪委监委柏雄文、市委组织部杨健、市委政法委唐国玉、市委巡察办何红喜、市财政局胡勇刚、市应急管理局段灵利、市生态环境局谭立宏。

议题八:市司法局秦远林、市住建局唐晓波、市文旅广体局蒋井泉、市城管执法局唐慧云。

议题九:市医保局骆方方、市财政局胡勇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曾瑶平。

记录:蒋红丽


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责任分解表

议定事项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4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

市政府班子成员

市政府相关

部门

二、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和省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关要求

市政府班子成员

市政府相关

部门

三、继续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抓好相关问题整改

刘卫华

市生态环境局

四、印发《2021年度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议题、重要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

陈宇荣

市政府办

五、继续抓好市政府“抓落实提效能六条措施”的贯彻落实

陈宇荣

市政府办

六、印发《2021年度市政府系统督查检查考核计划》

陈宇荣

市政府办

七、修改完善《关于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的意见》并按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杨  昶

市国资委

八、修改完善《永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后按程序印发

车丽华

市司法局

九、修改完善《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管理办法》后按程序下发,抓好意外伤害经办服务招标工作

谢景林

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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