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次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2017年2月6日上午,市长易佳良在市政府二楼一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听取2016年市级考核事项、2017年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的情况汇报,审议《永州市中心城区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市本级公办学前教育发展奖补办法(试行)》。
一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汤荣石关于2016年市级考核事项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了以下意见:
会议认为,为全面总结评估2016年度全市各项重点工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对2016年度全市绩效评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精准扶贫、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党管武装、三项改革、重点项目(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标准厂房建设)、新型工业化和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发展开放型经济(招商小分队、电子商务)、农业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农业标准化建设、绿色永州建设)、三项优先、信访、新型城镇化建设、旅游产业发展、六件惠民实事与重点民生实事、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及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等23项工作进行了初步考核评定,考核程序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公平公正。会议原则同意2016年23项市级考核事项的考核结果及表彰方案并明确了以下具体事项。
(一)关于绩效评估考核奖励事项。对县区(管理区、经开区)的绩效考核奖励维持2015年标准不变。对纳入全市绩效评估范围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直属单位和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在职人员,在2015年的基础上人均提高3000元。对无市直主管部门且未纳入全市绩效评估范围的市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按2015年度的做法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另行制定发放办法。受表彰县区(管理区、经开区)的奖金和市直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奖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市直非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在职人员的奖金由各单位自筹。市直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奖金,按人均标准由市财政局发放至各单位,并由各单位组织考核分配。
(二)明确部分考核项目新增奖励事项。
1.精准扶贫考核方面:新增“易地扶贫搬迁考核先进县区”和“扶贫小额信贷考核先进县区”两项奖励事项。
2.安全生产考核方面:新增“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和“市级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两项奖励事项。
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方面:参照省里最新调整的考评奖惩政策,按照全市考核单位(共140个)总数的40%确定先进市直单位名额,并对年度考评先进单位的干部职工给予不同等级的工资奖励,对不合格单位进行批评、整治、处罚。其奖励标准和发放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综治办会商审核,拿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县区参照省市综治考评奖惩政策执行。
4.新型工业化考核方面:新增“推进新型工业化企业贡献奖”。
5.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考核方面:对当年创建成为省文明县城(城区)的县区进行表彰奖励,每两年表彰一次。2016年度申报创建省文明县城(城区)的县区,待省文明委全会评审通过后再表彰授牌。
6.开放型经济考核方面:新增“2015年度考核合格、2016年投产验收合格项目”奖项。
(三)明确奖励资金渠道。2016年度全市23项考核项目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解决。
(四)切实加强对市级考核项目的统筹协调,创新考核方式,优化考核项目,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在全市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五)市政府办根据会议讨论研究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
二
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陈宇荣关于2017年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了以下意见:
会议原则通过2017年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市发改委、市重点办根据会议讨论研究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
三
会议听取了市司法局局长雷廷玉关于审议《永州市中心城区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和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了以下意见:
会议原则通过《永州市中心城区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市司法局根据会议讨论研究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行文。
四
会议听取了市教育局局长蒋俊林关于《市本级公办学前教育发展奖补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和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了以下意见:
会议原则通过《市本级公办学前教育发展奖补办法(试行)》,市教育局根据会议讨论研究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政府行文。
出 席:易佳良、唐湘林、刘新良、严兴德、刘鹏、欧阳元初、谢景林、贺辉、文绍涛。
列 席:市委常委、永州军分区司令王守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湘江,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杨军元。
列席人员: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蒋俊林,市政府副秘书长齐爱社、汤荣石、何德波、张疑斌、陈小平,永州军分区唐天江,市委组织部祝平,市委宣传部王再兴,市委政法委王俊斌,市编办吴剑林,市政府办乐家茂、唐永华,市发改委陈宇荣,市经信委谭立宏,市司法局雷廷玉,市国土资源局蒋良铁,市住建局彭晓东,市人社局唐树成、李高林、市交通运输局秦功智,市农委刘新峰,市水利局廖荣良,市林业局艾艳君,市商务和粮食局邓群,市教育局李谋韬,市文体广新局李小星,市卫计委周长光,市环保局王衡平,市统计局翟昆华,市旅游外事侨务局李长文,市安监局段灵利,市食药局肖东民,市法制办兰卫平,市房产局高武,市扶贫办段贵建,市小康办匡俊杰,市重点办卿惠玲,市优化办唐基归,市绩效办唐杰,市委督查室廖才燮,市政府督查室唐斌轩,市城投集团李世旺,市经投集团柏菁,冷水滩区政府桂砺锋,零陵区政府吴恢才,永州经开区管委会张明。
记 录:蒋智林
会议决定事项落实责任分解表
议定事项 |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一、听取2016年市级考核事项的情况汇报 |
唐湘林 |
市政府办 |
2017年3月8日 |
二、听取2017年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的情况汇报 |
唐湘林 |
市发改委 |
2017年3月8日 |
三、审议《永州市中心城区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
刘新良 |
市司法局 |
2017年3月8日 |
四、审议《关于市本级公办学前教育发展奖补办法(试行)》 |
李旦梅 |
市教育局 |
2017年3月8日 |
分送:市委书记,市长,副书记,副市长,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列席会议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