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回龙圩管理区规划建设局、金洞管理区城建规划房产局、永州经开区规划建设和环保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有关简政放权、行政审批改革的文件精神,按照本局《关于改进和规范本局系统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决定》(永住建发[2016]1号),制定《大幅度简化主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申报资料的实施方案》,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大幅度简化主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申报资料的实施方案
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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