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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审计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
  • 2013-11-08 15:50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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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审计机关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

(2011年12月28日)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审计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免疫系统”功能作用,促进国家治理,根据《湖南省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湘审发﹝2011﹞172号)和《永州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永发[2011]15号),并结合我市审计机关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审计法治实践相结合,将审计机关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更好地融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全局,为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学习法律、宣传法律和深入推进遵守法律、应用法律和严格执行法律工作,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严格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和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营造自觉遵守审计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审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坚持立足一线,服务实践。立足解决审计工作中的实际法律问题,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审计工作中,服务审计一线工作,切实增强审计人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3.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各县(区)审计机关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确定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内容,采取可行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审计相结合,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5.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握审计事业发展根本需求,探索审计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内在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把审计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审计人员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使审计人员全面掌握审计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实质,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权,自觉规范审计行为,将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到新的高度。

  3.深入学习宣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是搞好相关通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通用财经法律法规、行政法律法规、刑事法律法规的日常学习宣传。二是搞好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审计项目,加强对财政、资源环保、政府投资、社会保障、经济责任等各领域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正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及时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能力,并能准确定性,提高案件移送质量,加大对经济犯罪打击力度。

  4.深入学习宣传机关管理和日常生活领域的法律法规。一是围绕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以审计业务管理、人事任免管理、财务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为重点,学习宣传有关机关管理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审计机关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二是学习宣传日常生活领域的法律法规,使审计人员在日常生活中也能做到依法办事,既要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严格遵守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体系

  1.逐步完善审计规章制度体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清理审计规范性文件;跟踪评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操作规程、大型审计项目规范实施、审计现场实施和进度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审计权力运行风险防范等制度办法的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市审计执法、审计管理等规章制度体系。

  2.深入参与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审计发现的相关领域法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从完善立法的角度,提出制定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议,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加强对涉及审计监督范围的重要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论证,提出有深度、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发挥审计机关在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中的建设性作用。         

  3.切实提高建章立制工作质量。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审计机关年度建章立制工作计划;注重审计制度建设的层次和效力,把握立法规律和立法时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申报地方审计立法立制项目,积极协助人大、政府做好地方审计立法立制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审计规范性文件评估、备案审查制度,强化对审计规章制度建设的监督,促进提高建章立制工作质量。

  4.改进创新建章立制工作方法。实行审计法制部门、审计业务部门和有关专家三结合,建立健全审计机关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制度;为立法机关起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要积极探索灵活有效的听取各方面意见方式,逐步建立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促进建章立制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使审计规章制度与其他部门规章制度相互协调、顺利衔接;审计机关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按相关规定及时备案和对外公布。

  (三)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1.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遵守法律的意识。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建设,将法制教育与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关于审计职业道德的规定有机结合起来,使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遵守机关管理、公务员管理和日常生活领域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审计纪律以及审计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2.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应用法律的能力。通过有效整合审计资源,坚持过程审理与结果审理相结合,推广数字化审计模式和计算机审计方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相关督办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审计人员执法能力。

  3.进一步增强审计执法力度和效果。继续坚持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涉嫌经济犯罪案件,严格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加大审计揭露问题的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并依法予以报告和反映,确保把重大问题揭露出来。努力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充分发挥审计报告的作用,全面反映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1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档案制度,各县区审计局要及时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市审计局法规科。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在省厅及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检查。2015年进行全面总结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

  2.健全机制,深入推进。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分级部署、分工实施的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体制;加强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形成协调互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情况通报、检查督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考核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3.以人为本,充实队伍。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法制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一定数量的、素质较高的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承担审计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要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持续提高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

  4.多措并举,巩固阵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墙报简报、政务平台等开展审计法制宣传教育;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党校、中小学校和各种会议,让审计法律法规进学校,进社区,持续开展审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审计法制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数字化水平;组织汇编法制宣传资料。

  5.加大投入,确保实效。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审计法制宣传的经费纳入单位预算,保证法制宣传工作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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