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规建函〔2013〕91号
各县(区、管理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城建规划房产局),市质安站:
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3年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建办[2013]7号)要求,为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2013年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实干兴业、实干“保安”的总体要求,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核心,深入推进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严格“打非治违”,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企业主体、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完善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强化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平稳,进一步提升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考核对象
零陵区局建设局,冷水滩区、祁阳县、东安县、双牌县、蓝山县、江永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宁远县、新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道县、回龙圩管理区规划建设局,金洞管理区城建规划房产局,市质安站。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1、考核采用百分制记分的方式进行,具体记分方法按《2013年度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附件1)执行。
2、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70分及以上90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工作合格单位,70分以下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考核结果同时通报市安委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考核要求
1、被考核单位分别于2013年4、7、10月8号前,向市局建筑业管理科报送一、二、三季度自查自评情况。
2、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目标考核 通知
抄送:省住建厅建管处、市安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