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1日,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华丰华天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裕
悦大厦初步设计方案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委、市环保
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等单位有关人员及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造价等方
面的专家。会上,业主单位永州市裕悦有限责任公司介绍了项目相关情况,设计单位永州市
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介绍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与会人员对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
。会议认为,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全面,文本编排顺序正确,装订规范,设计深度
基本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方案,并对项目
设计中的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各职能部门意见:
1、地下室车库尺寸未按规划要求设计。地下室退地界线按技术规定应退地下室总高度
的0.7倍,应按审批的规划做施工图。
2、建筑主体在总平面设计图中布局不合理,消防扑救面不足、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的
问题。变配电房未设气体灭火系统。A栋住宅剪刀楼梯安全出口在一层未分别设计直通室处。
B栋公寓定性不明确,且上部公寓与一、二、三层共用疏散楼梯。防火窗设计过多,且防火
间距不能满足4米。A栋安全出口未与消防扑救面设计在同一方向。
3、设计中对各噪声源的位置、减噪设施的空间位置都应充分考虑,避免声污染。地下
车库的废气治理和通风。底层有商业用房,其商业活动应达到环保要求,避免商业活动对
居民的影响。垃圾收集站应位于人口密集区的下风面,并对臭气采取处理措施,减少对环
境的污染。
二、专家意见:
(一)建筑方面:地下车库负一层只有一个出口,应按双车道设计。一层平面图建议
取消花池。一层平面灶台不宜面向公共通道。
(二)结构方面:地下室顶板漏了0.5米高的覆土荷载。地下室外墙、水池等受弯构
件受力钢筋小于最小配筋率。核心筒区域建筑结构布置偏弱,达不到规范要求。四层以下
剪力墙没有标明截面尺寸,达不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三)给排水方面:雨水、污水检查井均采用塑料检查井。应注意:位于室外车道下
的检查井,应采用具有足够承载力和稳定性良好的井盖与井座。热水管道为便于排气和泄
水,热水横管的敷设应有不小于0.3%的坡度。热水系统输(配)水干(立)管,循环回水
干(立)管,热水锅炉、水加热器均应做保温。应补充给排水总平面图设计。
(四)电气方面:向电力部门提交用电申请单,根据用电审批单设计;采用三相多功
能电子表;变压器馈线开关柜装设过流、速断、过负荷及温度保护;高压柜至直流柜和控
制柜间开二次电缆沟;接地网埋深不小于0.6m。
(五)概算方面:补充和修改工程建设其他费。补充总平面图中的室外工程概算内容。
三、建筑节能设计应按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完善。
会议要求设计单位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初步设计,再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达
初步设计批复。
与会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市消防支队 市人防办
永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永州市裕悦有限责任公司
与会专家:周素琴 陈 洪 周 芳 于曾光 谢 顺
记 录:伍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