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规建函〔2009〕311号
省效能办、优化办:
贵办《关于反馈2008年度优化经济发展和机关效能建设测评调查中对规划和城管两个部门意见的函》经市领导批示,有关规划方面的问题已经转交我局收悉。局党组高度重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结合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市人大审议工作要求,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现复函如下:
《关于反馈2008年度优化经济发展和机关效能建设测评调查中对规划和城管两个部门意见的函》中,提到的2008年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测评调查中,收悉到涉及规划方面的调查意见共有37条,总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规划水平不高,创新意识不强,没有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没有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同时规划的透明度不高,对外公示有待提升;二是规划调整控制手段缺乏力度,没有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有的甚至朝定夕解,调整的随意性较大;三是规划行业或窗口的办事效率不高、审批时间过长,少数人员的素质不高,内部管理不规范,甚至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办事效率、服务水平、服务态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规划管理不到位,监管缺乏力度,主动为园区企业服务少。
针对以上问题,市规划建设局党组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专门班子对37条调查意见,分门别类,对照我市的规划管理现状,联系当前的工作实际,逐条进行研究,并进行系统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一、关于规划水平不高,创新意识不强,没有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没有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同时规划的透明度不高,对外公示有待提升的问题。
经过分析和查找原因,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规划的特色研究不够,没能很好地将我市山水林洲的自然生态禀赋和历史文化名城特点溶于规划之中,街道建设、广场建设、高层天际线布局,缺乏文化底蕴和美感,特色不鲜明。二是对规划的系统性、前瞻性研究不深。特别是零冷两区联城规划启动慢,对区域内的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生态保护缺乏系统的研究,科学性不强,没能从我市丘陵山体的实际出发,强调长宽平直,没有发挥好规划的引导性、效益性作用。三是规划的兼顾协调性不强,特别是面临旧城区人口密度大、基础设施缺、城市功能弱、生活环境差的特点,对如何有针对性地采取规划协调、集中改造、严格控规指标、引导规模改造,提升城市质量,缺乏操作办法。四是虽有公示地点和规划信息网站,但还存在公示点少、网站不健全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实规划工作,努力提高城市规划特色水平:一是创新规划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城市战略规划和协调规划的编制,加强实际人口对建设用地、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等需求的统筹研究和规划,加快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努力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夯实规划基层基础。进一步放开设计市场,引进高水平的规划队伍参与我市的城乡规划,吸收先进规划理念。规划过程中,珍惜利用好中心城市零冷两区之间独特的自然禀赋,围绕建设园林生态城市目标,突出把永州大道和湘江两岸核心景观带作为"生态绿心"和"城市之肺"的生态新城来规划好,建设好。三是加大规划编制力度。中心城市紧紧围绕体现一体化要求,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和山水园林城市风貌,加快规划编制。同时,指导各县、管理区抓好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和园区规划。四是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和老百姓的知情度。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力等各专业规划以及大大的规划调整都实行定点、多点公示,加大网上和电视专栏公示信息量,多组织对老城区改造规划听证、公示活动。
二、规划调整控制手段缺乏力度,没有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有的甚至朝定夕解,调整的随意性较大的问题。
我局对照现状,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认为我市的规划还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规划还缺乏严厉的控制手段,领导的主观意向比较多;二是规划批后管理还存在较大差距,存在重审批轻实施的问题,难以保证规划实施效果;三是我市的规划执法与规划管理是两个部门,存在管理上脱节;四是有制度,但执行不严。制度建设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围绕"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虽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操作办法,但是,由于对制度的执行抓得不够细致,缺乏刚性,虎头蛇尾,缺乏持续性。这样一来,就形成对各项指标和控制环节的管理不够到位,对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的调整和变更,把关不严,没有很好地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规划管理。严格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加强系统研究,继续修订和制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操作办法,配套完善规划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把好规划指标变更和调整关,加强规划批后管理,严格落实规划条件核实措施,加强规划综合验收,做到凡是未进行规划条件核实和综合验收的,一律不得竣工备案,以保证规划实施效果,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同时,严格规划审批,尤其是对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指标的调整和变更,实行严格控制,项目必须服从规划。
三、关于规划行业或窗口的办事效率不高、审批时间过长,少数人员的素质不高,内部管理不规范,甚至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办事效率、服务水平、服务态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经过调查研究,认为我市的规划行业或窗口还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一是队伍的综合素质存在差异。少数人员存在政治素质不高,宗旨意识淡薄,使命感不强,工作上得过且过,面对问题,不是积极想办法应对解决,而是提困难、谈价钱、讲条件,不善于钻研新的业务,开拓创新和办成事的能力不强。二是一些工作人员不求进取,思想上满足于现状,缺乏典型带动。三是办事拖拉现象依然存在,不是尽快去办、想法去办,硬要等到快到承诺时限时才去办理,投诉事件时有发生。四是行政审批效能慢,项目意识不强,前期工作不足,主动跟进不够。五是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态度不热忱。六是为企业、为项目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缺乏换位思考,不能主动地为企业、为项目、为基层出主意、想办法。七是服务效果不明显。在为基层服务的过程中,缺乏耐心解释,缺乏真情实意,缺乏亲和力,服务效果不佳。
为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和现象,我们已经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和办法。首先,我局对窗口的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办结时间等进行了认真清理。我局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职能,按照《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数十项,为了简化手续,按照省市的要求,前段时间我局已对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两次清理:第一次是2007年,当时清理时已经做了较大的调整;第二次是今年3月份,根据市里的统一安排,我们对照湘政办发[2008]34号和省政府235号令又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并对审批时限再次进行缩减,有的办结时效已经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时限上缩短了一半,有些甚至缩短了三分之二,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提高了办事效率。其次,是召开了窗口人员专门会议,强化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启动了行政问责程序。第三,为进一步规范管理,还出台了《市规划建设局有效投诉责任追究办法》(永规建发[2009]6号),明确了一次性告知要求,界定了责任范围,确定了投诉处理规定,有效促进了办事人员的工作责任性,提高了办事效率。第四,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公开行使依据和责任主体,编制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在市政务中心设立的总受理窗口中,实行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对审批要求相近、业务关联性较强的平面规划与单体设计、个人建房的规划要点、选址意见、建筑设计等审批事项实行合并审批,将规划验线和质监基础验槽等关联的验收事项实行综合验收。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园区工业企业,采取"绿色通道"的办法,做到特事特办、特事快办。第五,实行限时办结制。通过限时办结,我们要求在办理规划审批、质监安监、施工许可、资质年检年审等方面的手续时,对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必须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内缩短三分之一以上,并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在我局规定和承诺的工作日内完成;在市政工程预算审查和决算审查方面,凡送审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时实行每季一次督查,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第六,试行超期默认制。对于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超过了服务承诺时间没有办理的,即视为默认,并无条件予以办结。
作风建设关系到一个单位的形象,更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在下一阶段中,我们将更加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员干部表率作用的发挥。党员干部作风的好坏,对党风、民风具有带动和引导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始终把党员干部作风作为单位作风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使党员干部带头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是一点一滴树立良好形象。"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必须防微杜渐,从点滴小事抓起。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干部上下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等不良行为进行检查,范公务行为。三是主题活动强化作风建设。活动是教育的载体。没有丰富的活动形式,干部作风教育就难以取得实效。今年四月份,与市纪委汇报后,我们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永州监狱进行了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同时,在市质安站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在市河东路网开发公司组织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试点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行业作风建设。四抓突出问题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利益无小事。作风建设必须始终把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放在首位,只有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成事出有因,才能赢得群众支持,树立党和政府的威信。五是机制创新促进作风建设。创新是时代的主旋律,是又快又好发展的不竭动力。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干部作风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有效地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创新工作机制,解决好群众最急最盼最关心的问题,才能真正转变干部作风,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四、关于规划管理不到位,监管缺乏力度,主动为园区企业服务少的问题。
我们要始终坚持把强化监督工作作为落实效能监察的重要手段,明确职责和分工,促使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此,我们采取以下措施来最大限度地解决这些问题。一是强化监督作用,加强行政审批许可行为监督。及时掌握基层群众的投诉和意见,对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典型问题及时查处,严格追究,以儆效尤。同时,加强内部监督,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做到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考核,把诚信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化舆论监督。利用电视专栏,对影响、损害群众利益和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进行曝光;设立行政效能投诉处,采用自办、转办、督办等方式,采取纪律、组织、经济等手段,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受理、快速查办、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及时处理违纪违规责任人,特别是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和行政过错行为,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调查一起,追究一起。三是强化民主监督。定期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市政府特邀监督员、市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和基层群众代表对我局开展行风政风评议和测评,有效地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四是开展优质服务活动。采取"三创"方式、开展 "四优"服务、实现"三个"目标。"三创"方式,即创新沟通方式,实现与企业零距离接触;创新服务方式,实现为企业快捷服务;创新活动理念,实现真诚为企业办事。"四优"服务即优质的服务态度,做到热情服务;优质的服务方式,做到代办服务;优质的服务形象,做到微笑服务;优质的服务效果,做到依法、快捷、准确、高效服务。"三个"目标,即达到全面提高优化承接产业转移软环境;达到企业对我局满意以上评价目标;通过抓沟通、交朋友、解难题,与企业建立友好的感情平台。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纪检监察 效能建设 函
抄送:市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