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规建函〔2009〕321号
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关于办理规划条件的请示》收悉。我局对位于市财政局东侧的Z-1号土地进行了调查,经规划项目初审小组2009年第25次会议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用地性质:居住用地的绿地(R14)
二、用地面积:1671平方米
三、用地位置:中兴路以南、市财政局东侧
四、规划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容积率均为0,绿地率90%。
五、其他:不得向东侧土地开设出入口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规划 规划条件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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