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类:选址意见书行政许可
2.项目名称: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3.申请受理机关: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4.申请决定机关: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5.申报材料名称:
(1)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申请单位法人证明、申报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带地形的选址方案、蓝线图及电子文档各2份(原件)
(4)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项目需提供)(原件)
(5)相关会议纪要、相关市领导批示文件、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移送业务科室(或单位)初审、审查(含组织听证、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会议评审、联合会审、公示等)→总工程师审核→分管领导审批(重大项目或分管领导认为需报呈主要领导审批的,则报主要领导审批)→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7.许可数量:无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8.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
9.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10.收费项目名称及标准:不收费
11.收费依据:无
12.联系单位:市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13.办公(办事)地址: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2号窗口
14.联系人:刘卫芳
15.联系电话:0746-852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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