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类: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行政许可
2.项目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
3.申请受理机关: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4.申请决定机关: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5.申报材料名称:
·市政工程
(1)申请表
(2)申请单位法人证明、申报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用地规划阶段已提供的资料无需再提供)
(3)城建计划或其他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电子文档(PDF和CAD文件)
(5)其他所需提供的文件
·房屋建筑工程
(1)申请表
(2)申请单位法人证明、申报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用地阶段已提供的资料无需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单、用地红线图)(系统可查询到的用地许可的项目无需提供;属历史用地无法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以地籍调查资料代替)
(4)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经查询用地许可阶段已提供的不再需要)
(5)发展改革部门的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经查询用地许可阶段已提供的不再需要)
(6)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7)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原件)及电子文档(PDF和CAD文件);申报规划方案调整的还需提交原审批盖章的设计方案原件
(8)规划技术指标复核报告(原件)
(9)其他所需提供的文件
6.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移送业务科室(或单位)初审、审查(含组织听证、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会议评审、联合会审、公示等)→总工程师审核→分管领导审批(重大项目或分管领导认为需报呈主要领导审批的,则报主要领导审批)
7.许可数量:无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8.法定时限:12个工作日
9.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10.收费项目名称及标准:不收费
11.收费依据:无
12.联系单位:市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13.办公(办事)地址: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2号窗口
14.联系人:刘卫芳
15.联系电话:0746-852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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