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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行政许可类-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2018-12-11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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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

2.项目名称: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申请受理机关: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4.申请决定机关: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5.申报材料名称:

·道路工程项目

(1)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单位法人证明、申报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用地阶段已提供的资料无需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发展改革部门的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用地阶段已提供的资料无需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5)已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原件)及电子文档(PDF和CAD文件图纸都需提供)

(6)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原件)

(7)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应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罚并提供实测图(原件)

(8)其他所需提供的文件

·管线、杆线工程项目

(1)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单位法人证明、申报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发展改革部门的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道路工程设计方案中的道路管线综合图及其电子文件

(5)已审定的总平面图(扫描图片和CAD文件都需要)

(6)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原件)及电子文档(扫描图片和CAD文件都需要)

(7)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房屋建筑工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单位法人证明、申报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用地阶段已提供的资料无需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发展改革部门的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用地阶段已提供的资料无需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5)已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原件)及电子文档(PDF和CAD文件都需提供)(系统可查询到规划方案无需再提交)

(6)建筑面积复核报告、公示图(原件)

(7)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原件)

(8)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应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罚并提供实测图(原件)

(9)其他所需提供的文件

6.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移送业务科室(或单位)初审、审查(含组织听证、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会议评审、联合会审、公示等)→总工程师审核→分管领导审批(重大项目或分管领导认为需报呈主要领导审批的,则报主要领导审批)→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许可数量:无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8.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9.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10.收费项目名称及标准:不收费

11.收费依据:无

12.联系单位:市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13.办公(办事)地址: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2号窗口

14.联系人:刘卫芳

15.联系电话:0746-852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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