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智能问答 > 业务知识库 > 服务知识库 > 常见问题
分享到:
出境入境-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核发
  • 2018-12-10 11:45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事项名称 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核发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机关 永州市公安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全国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是否收费 需收费

收费标准 200元/证(五年有效)、40元/证(一次有效)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17] 1186 号、湘价费[ 2008 ] 63 号

受理条件 (一)五年期台胞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二)持一次台胞证申请换发五年期台胞证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持本式台胞证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的; (四)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五)需要换发的其他情形。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公安部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国家级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限制数量

办理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66号永州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理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62111 监督电话 0746-8362907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数据局(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
  • 三湘e监督
  • 监督一点通
  •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