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异地公积金可以在永州贷款买房吗 ?
A:根据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政策规定,缴存地在永州以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无欠缴、停缴记录,借款人及其配偶资信良好、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以本人、配偶或同一户籍下未成年子女一方或多方名义在永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我市申请异地贷款。 对异地缴存职工来我市购房申请贷款按以下标准认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文件规定,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可以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对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均不得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在我中心可以办理一次异地贷款。 在符合以上异地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您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还款卡等基本资料、购房材料(购房票据或不动产权证书所载明的时间计算三年内)及异地缴存证明材料到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资格审查,申请贷款。目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但职工家庭的具体实际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首付款比例、抵押物价值、借款人及配偶家庭月收入和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测算,取测算结果最低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