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6-00490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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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接履桥办事处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街道全体居民、商户及各单位朋友们:
岁律更新,春祺将至,丙午马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民俗,但在烘托节日氛围的同时,也带来了空气质量下降、安全事故频发、噪音污染扰民等突出问题,直接影响辖区居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与文明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发展要求相悖。为切实保障辖区环境质量与公共安全,让全体居民度过一个清新、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部署,接履桥街道办事处特向辖区全体居民、商户及各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规定,争做禁燃限燃的“践行者”
严格遵守上级及街道关于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自觉在禁放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居民区、学校、医院、养老院、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交通枢纽等)、禁放时段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品种规范燃放,不违规购买、储存、运输、燃放超标烟花爆竹。主动选择电子鞭炮、灯笼装饰、鲜花绿植、民俗展演等绿色环保方式庆祝节日,让文明新风为新春添彩。
二、积极宣传,争做禁燃限燃的“宣传员”
主动向家人、亲友、邻里宣传禁燃限燃的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环保意义,讲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人身安全、公共秩序的危害,传递“绿色过节、文明守规”的理念。通过微信朋友圈、家庭群、社区群等渠道转发禁燃限燃政策,带动身边人共同抵制违规燃放行为,让禁燃限燃成为辖区居民的自觉行动和共同共识。
三、主动监督,争做禁燃限燃的“监督员”
树立“街道是我家,守护靠大家”的主人翁意识,自觉监督身边的燃放行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主动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0746-110/0746-6611400)。不参与、不纵容违规燃放行为,共同筑牢辖区安全防线,维护良好的节日环境。
四、率先垂范,争做文明过节的“引领者”
辖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禁燃限燃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家属及身边群众严格执行相关要求。辖区企业、商户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不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参与绿色环保的节日庆祝活动,引领文明过节新风尚。
洁净空气关乎民生福祉,平安家园需要共同守护。让我们在接履桥街道办事处的引领下,携手并肩、同心同行,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禁燃限燃要求,用文明之举守护蓝天白云,共同营造健康、安全、文明、和谐的新春氛围,让马年新春在清新宁静中绽放美好,让我们的家园更加宜居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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