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州市零陵区某车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被区市监局立案查处。
经查,2024年9月2日该车行从长沙某有限公司购进2辆电动自行车。为赚取更多的利润,店主私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部分改动。型号为TD5014Z、TDT5024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价分别为2190元、2100元。9月19日,区市监局委托安徽省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2台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抽检。经检验,2台车的尺寸限值、整车质量和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经综合裁量,区市监局给予当事拟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车2台并处以罚款。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雄军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潇水中路24号
电话:1520099065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