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5日,我局委托深圳市金阅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小米椒”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测,2024年7月8日深圳市金阅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R01240629001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小米椒”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标准值≤0.05mg/kg,实测值0.123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核查处置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对黄天松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捌佰元整(800.00元)。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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