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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零陵区香零山祝氏蔬菜店经营的小米椒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的处置结果公示
2024-10-21 16:06 来源: 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2024年7月1日,我局委托深圳市金阅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小米椒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测,2024年7月30日深圳市金阅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R01240708001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小米椒中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标准值≤0.05mg/kg,实测值0.155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核查处置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对零陵区香零山祝氏蔬菜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的行为给予警告;

2、对当事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肆拾元整(140.00元),罚款壹仟元整(1000.00元),罚没款合计壹仟壹佰肆拾元整(1140.00元)。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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