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
分享到:
关于零陵区筱君蔬菜水果批发部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的处置结果公示
2024-09-14 09:06 来源: 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2024516日,我局委托深圳市金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湖南德福隆科技有限公司食堂经营的“小米椒”进行抽样检测,202462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食堂送达了由深圳金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小米椒”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R01240523039,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对德福隆科技责任有限公司食堂负责人蒋宏海(身份证号码为:43292XXXXX0150017)进行了询问调查,现场提供的购进票据及供货方的资质证明材料,上述产品的供货方为零陵区筱君蔬菜水果批发部。零陵区筱君蔬菜水果批发部经营场所所在地因不在工业园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内,我所联合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对零陵区筱君蔬菜水果批发部进行了调查取证。

当事人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商业城蔬菜水果批发市场A-13号经营的零陵区筱君蔬菜水果批发部。经查实:经营的“小米椒”经抽样检测,检验结论为:食品名称:小米椒,购进时间:2024-05-16,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对湖南德福隆科技责任有限公司食堂负责人蒋宏海(身份证号码为:43292XXXXX150017)进行了询问调查,现场提供的购进票据及供货方的资质证明材料,上述产品的供货方为零陵区筱君蔬菜水果批发部。由销售给湖南德福隆科技责任有限公司食堂“小米椒”货值金额为24元。违法所得为24元。

核查处置结果:

经核查,零陵区筱君蔬菜水果批发部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经营的“小米椒”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全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规定。

当事人经营的涉案产品数量少、货值低,且事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十章食品监督管理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减轻情形:初次违法;经营规模小,涉案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超限额度较小,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造成危害后果轻微且能够主动消除、减轻危害后果的,或者具有《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减轻处罚情形。裁量幅度: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少于5万元罚款”的规定。当事人符合减轻处罚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经综合裁量,责令你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对你购进的“小米椒”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全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没收你违法所得贰拾肆元整(¥24元整)

三、处罚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整)

四、二、三项合并处罚人民币肆仟零壹贰拾肆元整(¥4024元整)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零陵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746-6332117网站标识码:4311020009
备案号:湘ICP备11003146号-1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
E-mail:linglingzwzx@163.com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湘易办(安卓)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