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日,我局委托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罗金梅-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徐家井农贸市场经营的养田鸡(牛娃)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测,2021年11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罗金梅-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徐家井农贸市场送达了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编号:No: 2021-SZ-02-00584的检验报告,该报告显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核查处置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湖南省食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说明》第九条第二项和第一节二百九十四裁量基准,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 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元整(200.00元)。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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