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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2023-05-06 19:45 来源: 零陵区教育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教育局 【字体:   打印


根据《湖南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永州市落实<湖南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要求,为规范学校收费工作,确实解决近年来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问题,进一步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零陵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区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4月至11

、整治重点

1.中小学违规补课乱收费。中小学校违规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收费,违规以课后服务名义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并收费;违规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违规通过家长委员会,利用学校场地和师资力量进行补课收费;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收费等

2.中职学校校企合作教育乱收费。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违规提高学费标准,违规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委托培养费等行为。

3.民办学校乱收费。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建校费”“择校费”“转学费”“信息费”“坑班费”“捐资助学款”等行为;违规跨学期或学年提前预收学费、捆绑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执行退费政策、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问题;未按程序、未按时限违规随意上调学费、住宿费标准,未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诱导学生家长。

4.其他教育乱收费。中小学食堂强制学生搭餐,违规乱收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生购买校服、教辅资料、商业保险、电子学生证、校园卡、平板电脑或教育APP、视频课程等乱收费,超标准或超范围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违规收费;中小学、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摊派、捐资或组织收取违规费用;有关部门、单位向学校摊派任务、打招呼,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学习用品、报刊杂志、其他服务等乱收费;有关部门、单位和学校违规审批进校园事项,向进校园机构进行利益输送,为乱收费行为提供便利。

三、举报方式

希望社会各界、广大学生家长积极向零陵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提供教育收费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来信地址:永州市零陵区教育局潇水东路3号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设区教育局计财股)邮编425006

来访地址:永州市零陵区教育局计财股(1号楼5楼)

举报电话:0746-6331633   0746-6330204

举报邮箱:jc633163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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