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4-00701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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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住建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就《永州市零陵区保护性建筑修缮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永州市零陵区保护性建筑修缮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各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11月18日上午9:00举行。
三、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听证会代表总名额20名,其中古城区居民代表7名;保护性建筑补贴对象代表7 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者代表2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2名。
若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我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居住在本区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本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技人员、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者,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7日下午17:00。报名采用现场和网上邮箱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请到永州市零陵历史文化名城服务中心,网上报名邮箱请寄llwhmc@163.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永州市零陵历史文化名城服务中心将于2024年11月1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名单。
特此通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