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4-00506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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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城管执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关于《零陵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听证会意见采纳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问题
已采纳。我局将严格按照项目开工所需的程序办理好各项证件手续,认真组织研究编制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选址论证报告、可研报告、水土保持、环评报告、排污口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二、关于做好项目选址前期摸底工作的问题
已采纳。根据地形地势、地下水位、用地环境、征地等相关问题进行选址,避免在工程建设中有矛盾纠纷。目前零陵区锰系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选址方案已确定,湖南稀土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选址方案正在出具,不会影响项目的建设。
三、关于处理工艺和污水处理收费的问题
已采纳。处理工艺按照行业标准和排放标准执行,达到环保要求,满足企业需求。具体收费标准、方式后续特许经营者会与园区每个排污企业协商签订污水处理协议。
四、关于报价的问题
已采纳。本项目会采用公开招标的竞争方式,报价最终以招标结果为准。
五、关于新能源光伏发电的问题
已采纳。运营后按项目实际情况考虑新能源光伏发电的可行性。
六、关于不要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影响的问题
已采纳。一是在项目施工阶段,按“六不开工”和“七个100%”要求,全面推进绿色施工,将噪声、扬尘等降到最低。二是在生产运营阶段,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力度,要求园区内企业生产污水应排尽排入污水处理厂,并严格监测处理过程中声音、气味指标及处理后的污水水质标准,避免给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要满足环保要求,保证建成后对周围百姓没有危害。
永州市零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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