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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4-14062 发文日期: 2024-03-08 发布机构: 零陵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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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起草情况说明
2024-03-08 16:23 来源: 零陵区发改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 【字体:   打印

关于《零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起草情况说明

一、《零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一)制文目的

为加强零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保证区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储备粮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二)制文依据

《零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制文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永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和解释

《零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六条。

第一章总则  说明制订的目的、依据和意义,明确本区区级储备粮所有权属区政府,明确各职能部门粮食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主要工作职责和相关规定。

第二章储备粮的计划  确定区级储备粮的储备规模、储存品种、数量、质量、布局以及收购、销售计划。

第三章储备粮的储存  明确了承储企业的确定方式,并列出本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具备的条件,规定本区储备粮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以上,明确了入库储备粮的检测方式和质量管理规定,明确承储企业的储存管理职责和规范。

第四章储备粮的动用  规定了本区区级储备粮的动用程序、条件。

第五章财务管理明确了区级储备粮相关补贴标准,规定了储备管理费、贷款利息、轮换成本、合理损耗损失和轮换价差补贴标准和方式。

第六章监督检查  规定本区区级储备粮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各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明确本区区级储备粮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承储企业的法律责任,依法追究违法行为。

第八章附则  说明实施时间。

(四)起草过程和征求意见情况

依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要求起草,征求了区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州市零陵支行等主要政务公开责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所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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