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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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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政办函〔2022〕29号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等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附件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零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区发改局 |
2022年2月 |
2 |
零陵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试行) |
区发改局 |
2022年4月 |
3 |
零陵区区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 |
区发改局 |
2022年4月 |
4 |
零陵区促进文生旅融合产业链发展奖励办法 |
区文旅体局 |
2022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