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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杨淑萍)近日,零陵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在特邀调解员唐锋的耐心调解下,被告表示会分期支付租金,原告也同意被告继续租赁并放弃违约金,最终矛盾得到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5月,被告邓某某因服装店经营需要与原告永州某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费每年交纳一次,第一次在签订合同时交纳,之后每年开始之前提前一个月支付。2022年12月,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之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将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归还商铺,同时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
特邀调解员唐锋在接到该案委派后,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了解,通过与被告沟通发现被告店铺仍在经营中,前两年由于受到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所以拖欠了租赁费,并不是恶意拖欠租金。唐锋考虑到疫情之下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被告经营情况也受到较大影响,本着优化营商环境、激活个体工商户发展动能的宗旨,唐锋耐心劝说双方换位思考、心平气和地解决矛盾。
在唐锋的悉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表示会分三期支付拖欠的租金,原告同意被告继续租赁该商铺并不再要求违约金。至此,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案结事了。
今后,零陵区法院将继续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增强诉前调解力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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