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加快推进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湘农联〔2023〕10号)、《2024年全省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暨早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湘农发〔2024〕2号)及《永州市集中育秧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有利于抢农时、育壮苗、 防灾害、降成本、增产量,为此我局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贴政策。全区涌现了一大批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自主参与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现第一批项目主体已建设完成,并完成了项目建设投资评审。根据省级及我区制定的补贴文件,按照各主体育秧设施建设投资评审金额补贴50%(中央资金补贴占30%、省级和区配套资金补贴各占10%),已享受上级项目资金补贴的要扣减,不重复补贴的要求,现将第一批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完成主体补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7月1日至7月7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零陵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746-6322439,地址:零陵区南津南路249号。
附件:
零陵区2023年-2024年建设集中育秧设施验收补贴汇总表(第一批)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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