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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382 发文日期: 2025-11-07 发布机构: 零陵区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待评估 文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零陵区法律咨询服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2025-11-07 15:53 来源: 零陵区司法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司法局 【字体:   打印
    根据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的统一部署,自即日起在全区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就专项行动期间投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二、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及犯罪问题,特别是劳资纠纷、人身伤害、保险理赔、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涉企涉民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
    三、投诉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可拨打零陵区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市场秩序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举报电话。
    (二)电子邮箱举报。可将问题线索发送至零陵区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市场秩序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四、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事项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机构、人员、具体事项等内容,尽可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证据,以便核查。
    (二)投诉举报人须如实举报,要对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三)投诉举报人信息、投诉举报内容等将严格保密。
    五、温馨提示
    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可提供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可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核验。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是经行政审批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但不能从事诉讼代理、辩护等需专业资质的业务,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核实其登记及信用状况等信息。

零陵区司法局             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
零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零陵区卫生健康局
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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