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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5-01001 发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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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12-31 12:08 来源: 零陵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打印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回顾过去一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现将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法治素养我局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学习《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治理论及党的纪律,进一步推进法治思想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我局组织开展了多次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如开展学习《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国家安全法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推动普法深入人心,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观念,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2024年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全局干部职工学法考法参学率和报考率均100%、通过率100%。3.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暨第六个信访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工人文化宫、东山景区、商业城广场、各乡镇(街道)集镇等地开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树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册、宣传单,向群众宣传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强化耕地保护、打击非法采矿等特定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干部对国家安全、国土安全、生产安全、粮食安全、资源安全等知识的知晓度,鼓励群众参与到国家安全体系建设中来。2024年,我局共订购并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

(二)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1.落实“三重一大”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严格实行集体决策,如建设用地出让审批等重大事项一律实行集体会审,进一步规范了会审程序,明确参加会审人员的责任,提高会审质量和效率。2.落实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在重大决策和执法活动中,注重考量可能风险,在土地征收等自然资源领域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实施前,推行风险评估,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点,制定风险控制预案,全程进行预防和处理。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结合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实际,梳理认领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等,通过政务服务网面向社会公开。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三是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承担法制审核股室,配备了法制审核人员,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积极有效地做好了法制审核工作。4.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湖南九子龙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多次为各股室业务上提供法律咨询,对局内各类行政决定、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进行法律审核,2024年,本股室审核全局各类合同39份,为各业务股室顺利开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5.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机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报送相关数据。2024年,我局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建议失效3件,继续有效2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系统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干部职工共66名,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能持证上岗、证件统一,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的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自然资源管理和执法水平显著提高。2.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对非法采矿破坏基本农田等线索开展联合调查,达到刑案标准的由公安机关案查处,未达刑案标准的由我局行政处罚。截至2024年底我局查处的案件中,有2起案件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得到了有效的拓展,加强了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联勤联动、信息共享,严格落实了行刑衔接工作机制。3.加强执法动态巡查。针对全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我局以各自然资源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实行全面巡查和重点巡查两种方式对区域自然资源实行日常全覆盖监管,对矿产资源、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重点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提高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效能。截止2024年底我局执法动态巡查800余次,发现违法用地行为并立案查处62宗,其中土地违法案件38宗,矿产违法案件23宗,规划违法案件1宗,收缴罚没款552.5万元。4.行政征收征用方面,全年共参与全区重点项目建设10个,完成省、市重点项目2个,完成土地征收面积约674亩,征收房屋9栋,拆除房屋27栋面积约0.93万平方米,拨付征收补偿资金约6419万5.行政检查方面,涉企行政检查9件次,6其他行政行为,划拨转出让业务受理797宗,办结797宗,签订出让合同797宗,全年累计缴纳出让金380.02万元,规划许可14宗,除按规定没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累计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25

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了《零陵区自然资源局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实施方案》,在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1.“园区事园区办”。大力推进产业园区赋权实效,按照园区赋权指导目录及工作要求,通过“委托行使”、“服务前移”两种方式,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等9项事项赋权给园区,实现“园区事园区办”。2.推进“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了“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涵盖行政、公文、业务审批等多个功能,将用地报批、规划审批、地产管理、矿产管理、地理空间数据共享、测绘等业务全流程纳入平台,实现线上审批、实现业务由“多头受理”到“一门受理”的转变,群众办好事“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腿”,提高了审批效率。3.推行特色服务,实现由“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的转变。面对全区历史遗留问题办证、土地划拨转出让业务量大的情况,我局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新模式,把方便群众办事作为做好政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工作人员多跑一趟路,群众就少跑一趟路”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预约服务”、“陪同办理服务”、“八小时外延时服务”和“特殊情况上门服务”等系列特色服务。今年以来共开展上门服务5次、陪同服务8次、延时服务4次。4.强化群众监督,实现由“被动监督”到“主动接受监督”转变。在办公一楼设立大型电子显示屏,通过“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将业务办理情况实时推送至电子显示屏,并进行滚动播放,主动公开,全流程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办事效率。5.加强政企沟通。积极与民营企业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保障区级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在企业签约后,我局立即组建专班跟踪服务,科学精准制定工作流程清单,主动作为,预先开展规划、用地、配套等服务指导。同时主动对接技术公司、设计测绘等单位,加快相关工作进度,积极对接省厅完成用地报批审查等,全方位积极做好项目规划用地服务,实现土地供应快速呈报审批。全面贯彻落实重点项目“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等改革要求。另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氛围营造,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2024年,我局未收到相关营商环境、重大项目招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6.实施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工作情况。截止2024年底,“信用永州”平台累计公示了4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包含处罚主体为个人的20份,处罚主体为企事业单位的21份,并逐年对处罚到位,整改良好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信用修复,向“信用中国”网站提出申请,由“信用中国”网站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近三年累计为21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信用修复,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对相应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信息进行终止公示,目前信用修复工作还在持续进行中。

(四)积极化解自然资源矛盾纠纷。1.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来访、网上信访、来电、12345等信访渠道的群众意见和投诉,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按时办结,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2024年,我局共接收登记信访事项70件,其中区级信访部门转办36件,自然资源部系统7件,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12件,来访14件,来电1件,已办结62件,其余8件正在有序办理中2.加强自然资源信访维稳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做到主体责任到位、调处及时、解决在基层。3.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件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积极组织证据材料,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依法进行答辩和应诉,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维护自然资源合法权益截止2024年底,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15件,其中维持行政决定9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撤销行政处罚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件,未结案4件。截止2024年底我局共收到诉讼案件41件,其中民事案件5件,行政诉讼案件36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4件,败诉率11.1%,另接到法院《行政负责人出庭通知书》15次,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15次,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

)部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调查取证能力需选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不够全面、具体,证据材料收集较少;笔录制作需要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的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存在不足,有待提升。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还需加强。目前法规岗位有编制二人(均属事业编制),法律本科学历一人。虽为法律专业,但从事自然资源工作的资历欠缺,工作经验不足,面对复杂问题的处理,显得“无力”,对知识的“苍白”有待进一步填补。除了法规工作外,还要兼顾信访和其他工作。每年大量繁琐的信访件的交办、督促、回复,需要大量的时间面对,已严重的影响法规正常工作的开展,造成法制审查不严、培训课时不到位,应复、应诉不细致,不全面。

(三)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进一步创新,以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的新需求。

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加强法治学习。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了理论武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治理论及党的纪律,学习《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国家安全法》《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丰富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逐步实现从提高法律意识到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增强学法用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2024年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全局干部职工学法考法参学率和报考率均100%、通过率100%。

(二)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组织制定了《零陵区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形成了《关于对零陵区2024年法治领域改革重点任务落实督察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报告》,制定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到位。定期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重大问题,使各种问题能得到随时解决。截至2024年底,我局共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7次。

(三)全力推进决策行为规范,加强依法行政。一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凡是涉及自然资源业务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方可实施。同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截至2024年底,我局共开展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10次。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湖南九子龙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由该所选派律师为我局提供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三是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定前,必须提交法制审核,未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提交决策。不得作出决定”的规定。组织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性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截至2024年底,我局共有21件案件经法制审核通过,经法制审核通过的涉及规范性文件2件,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10件。四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截至2024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除主动公开外,还接受人民群众申请信息公开7件、电话申请咨询若干,平均在10日内就可答复,按期答复率100%。

(四)明确行政执法职责,加强行政执法。截止2024年底划拨转出让业务受理797宗,办结797宗,签订出让合同797宗,全年累计缴纳出让金380.02万元,执法方面执法动态巡查800余次,发现违法用地行为并立案查处62宗,其中土地违法案件38宗,矿产违法案件23宗,规划违法案件1宗,收缴罚没款552.5万元。行政征收征用方面,全年共参与全区重点项目建设10个,完成省、市重点项目2个,完成土地征收面积约674亩,征收房屋9栋,拆除房屋27栋面积约0.93万平方米,拨付征收补偿资金约6419万行政检查方面,涉企行政检查9宗,除按规定没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累计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25

(五)健全权利监督制度,接受司法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人大、政协、司法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一是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及行政判决,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截至2024年底收到行政复议应复案件15其中维持行政决定9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撤销行政处罚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件,未结案4件。我局严格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争取妥善解决问题二是健全完善自然资源应诉工作机制,积极组织证据材料,依法进行答辩和应诉,切实维护了自然资源合法权益截止2024年底,我局共收到诉讼案件41件,其中民事案件5件,行政诉讼案件36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4件,败诉率11.1%,另接到法院《行政负责人出庭通知书》15次,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15次,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六)强化法治宣传培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平台,不断创新思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特色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同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截至2024年底,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6次,上廉政党课6次,对新任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次。例行廉政谈话16人次,督促局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33次,通过开展谈话,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扎实履职尽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良好局面。继续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法制监督、案件办理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持续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定期组织学法用法讲座,做到新法公布及时学、老法运用重点学、法律修改专题学。落实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以案说法。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的组织工作,不断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及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执法考试,在确保“应考尽考”的基础上,切实提高考试合格率。三是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提高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效率,加强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动态巡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矿产资源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六)加强法治宣传,打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局网站为依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切入点,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扩大影响力,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深做实,将普法宣传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普法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法治文化建设,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法治的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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