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复议
索引号: 431102009/2020-01814 发文日期: 2020-11-06 发布机构: 零陵区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的权利
2020-11-06 11:15 来源: 零陵区司法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的权利

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的权利。

二、有申请行政复议人员回避的权利。

三、有陈述和提供证据的权利。

四、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供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五、申请人有申请听证、申请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零陵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746-6332117网站标识码:4311020009
备案号:湘ICP备11003146号-1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
E-mail:linglingzwzx@163.com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湘易办(安卓)
  • 湖南省政府网
  • 适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