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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11-00570 发文日期: 2011-02-23 发布机构: 零陵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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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永州市零陵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1-02-23 00:00 来源: 零陵区政府 发布机构: 零陵区政府 【字体:   打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永州市零陵区编制。本年报由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九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零陵区政务中心联系(地址:南津南路344号,邮编:425006,电话:6332118,电子邮箱:linglingzwzx@163.com)。

一 、概  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零陵区人民政府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0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度、广度和推进力度上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10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纪委书记、政府分管领导等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和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做到责任上肩。全区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责任部门全面参与、政务中心组织协调、纪检监察监督检查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

二是完善制度,建长效机制。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和《零陵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通过建立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来规范我区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明确了《条例》规定负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主体共84个,其中:乡镇(办事处)16个、区直各部门 56个,省属及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12个。根据省、市要求,制定目录和指南样本,积极组织和指导各单位编制《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

四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措施。各镇和区属部门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信息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如区政务中心建立政府信息查询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等;我区的信息公开场所正在建设当中,区级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各单位公开信息查阅、索取场所。区政府办公室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作为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在职责范围内,按规定程序接受公民的公开申请。

五是加强宣传和培训。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全面宣传贯彻《条例》,利用会议、刊物、政府网站、电视讲话等宣传手段,采取开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条例》,共出动宣传车40余台次,悬挂横幅300余条,张贴标语15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8万余份。将印制的《条例》免费发到全体区级领导、各乡镇(办事处)班子成员、区直各单位副科以上领导手中,组织单位分管领导、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以会代训的形式学习《条例》。

六是狠抓督查指导。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了区纪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务中心、区优化办等单位联合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小组,3次对各乡镇和区直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和指导,狠抓“三个重点”,提高公开质量,注重公开实效。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全区到2010年底发布公文类政府信息共计539条,区政府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105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90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11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对全区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止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39条,占 43.5%,工作动态类信息共计347条,占 43.5%,公示公告类信息共计69条,占 5.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零陵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公开了区政府规章和各乡镇(办事处)、区直部门产生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方面,公开了《零陵区“十二五”改革发展纲要》等文件。 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面,公开了《零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零陵区工业园新区规划》、《零陵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共计20条。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公开了有关冰冻灾害、口蹄疫等的预报及防范措施,本区甲乙类传染病疫情等信息。
    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福利事业发展情况、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标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教育政策解读、招考公示、高校介绍等信息。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方面,公开了零陵区经营性土地供应计划情况、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以及住宅建设、房产交易登记、物业管理等信息。

其他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了企业基本信息、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本区公交路线的调整信息,以及医疗收费标准、执业医师注册信息、传染病防治知识等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共计30条。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方面,公开了市民关注的沿江路堤防工程、永州大道扩建的详细情况等信息、2010年重大工程项目列表、工程建设管理、建筑建材业管理等信息。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公开了201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2010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批次、采购金额和增幅、平均节支率、资金构成情况,以及新供应商注册、中介机构等信息。
     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公开了《关于 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以及2010年审计工作成果等信息。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方面,公开了2010年零陵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 2010年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等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全区相关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有专人负责,固定查阅点初期设定在政务中心。为建设好服务型、透明型政府,2009年我区将新成立公文类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地点设在区档案局;在部分乡镇试点推行政务中心,集中办件,统一公开政府信息,这些新举措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区2010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占0%;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5件,占100%;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0件,占0%;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0%;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0 %。

在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5件,其中:“同意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80%;“同意部分公开”0件,占总数的0%;1件为“否决公开”,占总数的20%。

在已经答复的5件申请中,有1件被否决公开的申请,占已答复总数的20%,其中: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00% ;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0%;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0%;以“免予公开范围”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0%。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全区2010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68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1次,咨询电话接听41次,当面咨询接待12次,网上咨询接待4次。在区直机关中,接受咨询量列前五位的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房产局、民政局、建设局,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流程、公民自身信息查询、社会保障、特许经营许可事项及其相关依据、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福利制度、入学报考与招生、教育收费、职业培训教育、组织机构代码年检、产品质量监督、食品安全、建房申报等。
    在区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中,接受咨询量列前五位的是:区政府办、区建设规划局、区社会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经济政策、招商引资政策、房地产开发政策、土地征用和拆迁政策、建筑项目用地规划、城区建设规划、劳动保障、个人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帮困扶贫、政府采购、财政资金使用、食品药品监管等。     

六、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全区2010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七、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43人,兼职人员254人。区政府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3人,兼职人员7人;平均每个区直部门和乡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1.01员,兼职人员1.8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0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印制宣传手册,培训资料等费用两万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全区未支出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收费情况

由于目前没有出台政府信息查询收取相关费用的标准,全区各乡镇和区直单位都未收取任何费用,实行免费查阅、自行复印。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足。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不充分,落实不到位,在适应《条例》中思想保守,观念陈旧。主要表现在实施《条例》时行动滞后,进度缓慢;在清理填报公开信息时分类不清,部分单位还停留在仅仅发布一些领导、机构信息及一些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强度仍不够,制度建设还有待于完善、经费投入不足;极个别单位认为自己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基础信息还没有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开展。二是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查阅场所和网上公开还未开展。这是由于我区实际情况所决定的,部分乡镇和单位在硬件设施上还达不到要求,如电脑较为陈旧但无力更新、无力承担上网费,有的单位甚至无力购买电脑等;部分信息工作人员对电脑知识和操作能力还有待于提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度。三是监督指导力度不够。政府办公室作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虽然建立了综合协调机制,但由于专职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较少,在面对全区几十个信息公开单位时,显得力不从心,深入监督指导的力度还不够。

要解决这些不足和问题,还需要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更需要上级部门的帮助支持。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   

2.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将档案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尽快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领域的延伸,并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向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4.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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