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工作 >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索引号: 431102009/2010-28925 发文日期: 2010-01-27 发布机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文号 :
永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编制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通知
2010-01-27 11:09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机构: 永州市零陵区政府门户 【字体:   打印


永公开办[2010]1号 

永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关于编制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

通   知

 

各县区、管理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应于2010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县区、本单位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同时,各地各单位应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应一并报送电子文档(邮箱:zwgk8368000@163.com。联系人:丁华文,联系电话:8379800)。

  二、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概述;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咨询处理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三、各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应当包括辖区内所有负有公开义务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其中,“依申请公开”数据仅统计本级政府实际发生件数,不包括政府部门数据;各行政机关的年报应当包括本单位及归口管理或下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报告应当包括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县区工商、质量技监、食品药监、国税和地税部门按条线起报,即由对应的市级主管机关进行汇总填报,不计入当地政府信息公开汇总数中。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要全面、数据要翔实、分析要到位,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五、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提早做好准备,建立数据台帐,认真组织编写,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按时准确上报并公布本县区、本单位的年度报告。2009年年报的编制公布情况纳入2010年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有关指标的解释和参考样本请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政务中心发布的相关文件里下载。

   

   

○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零陵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746-6332117网站标识码:4311020009
备案号:湘ICP备11003146号-1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
E-mail:linglingzwzx@163.com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湘易办(安卓)
  • 湖南省政府网
  • 适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