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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4-00804 发文日期: 2024-07-15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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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零陵区水稻制种大县奖励政策2024年度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4-07-15 10:23 来源: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关于《零陵区水稻制种大县奖励政策2024年度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依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制种大县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农种种函2021〕6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级制种大县奖励资金监管的通知(湘财建〔2021〕44号)有关规定制定此方案。

二、目标任务

按照农田建设标准化、制种全程机械化、加工自动化、流程控制信息化、生产服务社会化”的建设要求,建成高标准杂交水稻制种基地3万亩以上,年产优质种子6000吨以上,年产值达1亿元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词语诠释

  1.县企共建是指:县(区)政府与种子龙头企业共同建设制种基地

2.龙头企业是指: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

3.全程机械化是指:种子生产过程中的耕、插、收、烘实现机械化。

4.种子质量认证是指:采取一系列行动来确认种子质量:一是通过对品种、种子田、种子来源、田间检验、清洁与不混杂管理、验证等一系列过程控制,确认种子的遗传质量(真实性和品种纯度)保持至育种家原先育出的状况和水平;二是监控种子扦样、标识和封缄行为符合认证方案规定的要求;三是通过种子检验室的检测,确认种子的物理质量(净度、发芽率等)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与前几年的实施方案的差异性

与前几年的实施方案基本一致,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但也根据前几年项目的实施情况做了一定的修改:一是将全程机械化制种面积达30亩以上的企业(或农户)纳入了奖励资金支持范围;二是增加了种子质量认证项目,支持企业开展种子质量认证,提升基地种子质量水平。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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