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2021〕1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3〕322号)制定此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促进生猪产业发展,引导产销有效对接,保障生猪市场正常供给,维护猪肉食品价格稳定,引规模养殖场向标准化养殖方向转变。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词语诠释
1.规模养殖户是指:常年存栏生猪在300头以上,或年出栏生猪在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户。
2.常年存栏生猪数是指:日平均存栏生猪数,其计算公式为,全年每天存栏生猪数之和除以365。
3.出栏生猪是指:生猪长大后进入屠宰环节的生猪。
4.检疫出证数是指:生猪出栏时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确定可以出售的生猪数,且在检疫证上载明目的地官方兽医接受的生猪头数。
(二)与前几年的实施方案的差异性
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基本与前几年的实施一致,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但也根据前几年项目的实施情况做了一定的修改。一是将活猪储备补助资金纳入了奖励资金支持范围;二是对当年度环保设施改造投入较大的规模养殖场给予了较大的支持。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