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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4-00677 发文日期: 2024-06-14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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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效期:
《关于调整零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及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职责的通告》政策解读
2024-06-14 09:58 来源: 零陵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机构: 零陵区住建局 【字体:   打印

一、背景依据

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有关规定制定此文件。

二、目标任务

(一)依据本地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面积标准,以及住房市场房源状况、租金水平、补贴申请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和标准。

(二)进一步厘清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管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三、主要内容

调整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自2024年第三季度开始,零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执行新的发放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补贴面积为13m2/人;

2.补贴发放方式为打卡发放。

3.补贴发放标准为:1人户5.5元/m2·(858元/年),2人户5元/m2·月(1560元/年),3人户4.5元/m2·月(2106元/年),4人户及以上4元/m2·月(4人户2496元/年),最高补贴2496元/年

四、本通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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