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零陵区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政策解读
一、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背景
耕地是土地资源的精华部分,是粮食安全的基础,其可持续利用是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耕地保护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事关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政治昌明、社会稳定、生态文明和文化传承。我国历来重视对耕地的保护,201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这是继《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下发后,中央就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出台的又一个纲领性文件,文件提出了新时期耕地保护的总体目标、战略重点和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为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原则。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工作,先后印发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补充耕地开发管理加强生态保护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7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10号)以及《关于市县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的工作提示》三个重要文件,强调要通过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明确耕地保护的数量规模、空间布局、占补平衡时序与空间安排等,要严格规划实施,扛牢粮食安全责任。
二、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目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这为新时代新征程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也为保障粮食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耕地保护成为了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的艰巨而不可松懈的重要任务,编制《零陵区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恢复属性地类实行耕地保护“一张图”管控,是实现耕地利用结构优化和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依据。
此次《规划》,客观评价了零陵区耕地保护的现状和成效,认真研究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明确耕地空间、永久基本农田、补充耕地空间、恢复耕地空间这四大空间的耕地保护面积和布局,为规划期内零陵区耕地保护提供可靠的实施依据。
三、上级文件依据
1.《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补充耕地开发管理加强生态保护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7号);
2.《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10号);
3.《关于市县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的工作提示》;
4.《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协同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耕地保护专项规划与林地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的通知》(湘自资发〔2023〕6号);
5.《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核实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的函》;
6.《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市县级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的补充通知》;
7.《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发〔2023〕2号);
四、《零陵区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主要内容及其解释
1.严格耕地保护目标管理,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按照先农田、后生态、再生产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足额带位置分解下达耕地保护目标,对占用的耕地严格落实占补平衡或进出平衡,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全面落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等约束性管控指标。规划至2025年,全区耕地保护目标确定落实55.08万亩,规划至2035年全区耕地保护目标确定落实54.66万亩。
2.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稳定优质耕地布局。逐地块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明确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生产;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落实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和动态调整更新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补足补优,布局总体稳定。规划至2025年,全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7.46万亩;规划至2035年,全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7.36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规模为0.47万亩。
3.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规划计划管控,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积极拓宽途径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规划至2035年,全区预计补充耕地1.56万亩。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
4.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制度,因地制宜,优化农业生产力空间布局,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空间,切实保障“菜篮子”产业空间,大力优化农产品多样化生产空间,发挥零陵区国家级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的优势,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奋力打造集科研、生产、成果转化为一体的种业发展新高地。规划至2035年,保障全区粮食播种面积83.8万亩、油菜种植面积24万亩。
5.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引导耕地集中布局。科学评价耕地恢复资源,划定耕地恢复空间,按照年度恢复计划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耕地恢复,规范和强化耕地恢复过程管理和耕种落实,探索建立耕地恢复长效机制,确保恢复耕地可长期稳定利用。
6.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全面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因地制宜有序实施旱地改造水田工程,有效提升粮食产能;全面推进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切实保护优质耕地耕作层资源。规划至2025年,全区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2.42万亩,至2030年,全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6.73万亩,至2035年,全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不低于47.36万亩。
7.健全耕地保护政策制度体系,提升耕地治理能力。以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耕地保护法律为支撑,加快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全面推行“田长制”,健全空天地网一体化管控体系,切实提升我区智慧耕地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