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财政局解读《零陵区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市政府出台《永州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22〕25号)明确要求各县区参照执行。同时,根据深化改革的要求及政策变化,项目决策和审批有待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中区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有待明确,以增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性、约束性,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我区针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规范区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批和管理流程,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有利于切实理顺工作机制、统筹使用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有限财政资金效益。
二、文件依据与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永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永州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了《零陵区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了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经反复研究、协调和修改完善。《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 2023 年第 3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文件主要内容
《办法》共包括总则、项目立项开工申请、项目资金审批程序、竣工结(决)算、监督管理、附则等六个章节,对区本级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管理与使用进行了规范。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第二章项目立项开工申请明确了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筹集、立项、开工的有关要求,包括项目计划的拟定、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与开工、项目立项的审批;第三章项目资金审批程序明确了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和预算控制的有关要求,主要包括项目资金的控制、审批规定等;第四章竣工结(决)算明确了竣工结算的有关要求。主要包括结算资料、结算程序及结算金额控制、结算后财务工作流程等;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主要包括项目事中、事前、事后管理与监督等;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实施时间、有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