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02009/2023-10649 发文日期: 2023-04-26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待评估 文号 :
信息时效期:
关于安置市场内及周边秩序常态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3-04-26 17:02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 【字体:   打印

关于《安置市场内及周边秩序常态化整治》的政策解读

一、发布本《安置市场内及周边秩序常态化整治通告的必要性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永州市城乡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按照文明创建工作要求,围绕硬件提标、软件提质,建立安置市场及周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市场常态化管理服务水平,做到屋内与屋外一样干净、固定摊位与自产自销一样整洁、市场内与市场外一样规范平时与检查一样文明,力争在市、区年度农贸市场考核中进入第一方阵。

二、工作重点

1.市场内部。由区市场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规范市场内秩序卫生。杜绝垃圾清理不及时、保洁不到位;划行规市不规范,摆放混乱;摊位溢出经营、占道经营、通道阻塞、“三防设施”未正常使用,公益宣传破损,公厕保洁不到位等问题。

2.市场周边环境。由七里店街道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整合后盾单位力量,开展安置市场执法管理,解决市场周边环境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马路市场、场外场、车辆乱停乱摆、卫生差等问题。

3.活禽交易宰杀。区农业执法大队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取缔安置市场内外活禽交易宰杀行为。

二、征求意见和协调情况

零陵区七里店街道办事处在本《通告》起草过程中,通过征求了各行政机关及相关单位的意见,通过公开征求了社会群众的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行政机关和居民群众的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经反复研究、协调和修改,形成《通告》草案。

三、《通告》草案的主要内容及其解释

通告》共7条,为建立市场及周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市场常态化管理服务水平,做到市场内与市场外一样规范、屋内与屋外一样干净、固定摊位与自产自销一样整洁、平时与检查一样文明,解决该片区影响环境卫生、市容秩序、交通安全等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营造规范整洁、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根据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安置市场及周边环境为试点,对安置市场内及周边秩序进行常态化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黄古山东路全路段及安置市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市场内通道从事生产经营、摆摊设点等行为。

二、临街商铺、市场内门店应主动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维护好各自门店前的市容秩序,严禁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加工和展示商品、严禁超范围经营。

三、依法取缔市场内外活禽经营行为活禽经营行为包括:鸡、鸭、鹅、鸽子、鹌鹑等活禽的交易及经营性活禽屠宰行为。

四、黄古山东路全路段严禁违章停车,摩托车(电动车)需停放在人行道施划的车位之内,车头朝外,摆放整齐。

五、各商家、经营户要自觉遵守上述规定,积极支持、配合街道(社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业执法、交警大队、市场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在2023年4月28日之前自觉整改到位。

六、逾期依然存在的违章占道经营、乱设摊点、违章停车(含摩托车、电动车)行为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业执法、交警市场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永州市零陵区七里店街道办事处

                        ○二月十


关于《关于安置市场内及周边秩序常态化整治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一、制文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永州市城乡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按照文明创建工作要求,围绕硬件提标、软件提质,建立安置市场及周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市场常态化管理服务水平,做到屋内与屋外一样干净、固定摊位与自产自销一样整洁、市场内与市场外一样规范平时与检查一样文明,力争在市、区年度农贸市场考核中进入第一方阵。

二、制文依据

1、《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4、《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5、《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三、起草过程和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通告》主要内容:一、黄古山东路全路段及安置市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市场内通道从事生产经营、摆摊设点等行为。

二、临街商铺、市场内门店应主动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维护好各自门店前的市容秩序,严禁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加工和展示商品、严禁超范围经营。

三、依法取缔市场内外活禽经营行为活禽经营行为包括:鸡、鸭、鹅、鸽子、鹌鹑等活禽的交易及经营性活禽屠宰行为。

四、黄古山东路全路段严禁违章停车,摩托车(电动车)需停放在人行道施划的车位之内,车头朝外,摆放整齐。

五、各商家、经营户要自觉遵守上述规定,积极支持、配合街道(社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业执法、交警大队、市场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在2023年4月28日之前自觉整改到位。

六、逾期依然存在的违章占道经营、乱设摊点、违章停车(含摩托车、电动车)行为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业执法、交警市场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永州市零陵区七里店街道办事处

20234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零陵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746-6332117网站标识码:4311020009
备案号:湘ICP备11003146号-1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
E-mail:linglingzwzx@163.com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湘易办(安卓)
  • 湖南省政府网
  • 适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