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本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1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更好地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围绕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挖掘潜力、释放活力,明确深化改革六项措施,预算管理相关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落地实施。同时,受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影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切实将资金集中用在刀刃上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由于管理机制及形势变化等原因,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上还存在执行有脱节、覆盖不全面、效益待提高等方面的问题,在资金分配使用上没有形成统一管理责任主体,存在多头分配财政资金等财政管理不规范现象,区本级财政资金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执行,未出台详细管理规定。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
4、《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
三、目标任务
为适应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政风险,优化审批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出台符合我区实际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五章、十七条,主要明确区本级财政资金管理范围、管理流程、管理要求,规定资金审批原则及具体办法等,对区本级财政资金全流程预算管理予以明确、规范。相关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第一条至第二条)。主要阐述制订《办法》的目的和纳入《办法》管理的财政性资金范围。
第二章为管理权限及执行原则(第三条至第六条)。主要明确预算编制的流程和审查程序,并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追加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为审批程序及拨付办法(第七条至第十条)。主要明确财政项目资金拨付审批原则及具体审批办法。且对临时机构,工会经费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第四章为使用监督、管理和绩效(第十一条至十五条)。主要明确财政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督管理,包括财政借款、资金整合、预决算公开、盘活存量资金、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
第五章为附则(第十六条至第十七条)。主要明确办法适用及解释权。
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