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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1-02845 发文日期: 2020-10-11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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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解读《零陵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2020-10-11 12:15 来源: 零陵区政府网站 发布机构: 零陵区 【字体:   打印

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促进村级财务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农村经济和谐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零陵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为强化农村集体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管理,完善“村账乡代理”制度实行乡镇办事处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对于村级财务与村级资金的“双委托”管理统一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实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归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资产。农村集体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土地、水面、山林等资源性资产。

完善“村账乡代理”制度。实行“村账乡代理”制度的村,由乡镇办事处农村财务管理中心代理村级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发放备用金,审核报销票据,进行账务处理,汇总编制明细账、总账和月报、季报、年报,并对各村的财务档案进行归集管理。

乡镇办事处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实行村级财务与村级资金的“双委托”管理,实现“五个统一”,即:统一资金账户、统一报账时间(段)、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可对村级财务的管理与决策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其工作经费由乡镇办事处财政予以保障。

村民委员会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产生程序及推选办法参照村民委员会的产生程序及选举办法,一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指导和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

实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

三、政策亮点

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对村级重大决策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召开的关系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会议,监督村务决策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等程序进行,对不按制度和程序作出的决策提出纠正建议。

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审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符合规定或村民合理要求,应督促及时重新公开。

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事项按月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乡镇办事处农村财务管理中心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全程监督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活动,定期集中会审,并配合乡镇(街道)按规定组织会审、检查村集体“三资”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参与乡镇办事处对村财务的年度审计和对村级组织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对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村干部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办事处)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委(纪工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每年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两委”成员及其他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人员廉洁履职情况进行12次民主评议。

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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