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州市零陵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零政发〔2025〕1号
LLDR—2025—0000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驻区相关单位:
《永州市零陵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已经区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8日
(2023—2030年)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 5 -
第一节 建设基础............................... - 5 -
第二节 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 11 -
第二章 规划总则.............................. - 13 -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13 -
第二节 规划原则.............................. - 14 -
第三节 规划范围和期限........................ - 15 -
第四节 规划目标.............................. - 15 -
第五节 建设指标.............................. - 17 -
第三章 规划任务与措施........................ - 22 -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 22 -
第二节 完善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 23 -
第三节 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 24 -
第四节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 25 -
第五节 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 25 -
第四章 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 26 -
第一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 27 -
第二节 持续提高水环境质量.................... - 28 -
第三节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30 -
第四节 有效管控土壤环境质量污染风险.......... - 33 -
第五节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 35 -
第六节 加强保护与修复生态系统................ - 36 -
第七节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范与应急............ - 37 -
第五章 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 39 -
第一节 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 39 -
第二节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 41 -
第三节 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及建设................ - 42 -
第六章 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 44 -
第一节 推动区域经济绿色发展.................. - 44 -
第二节 加快生态产业发展升级.................. - 44 -
第三节 促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 46 -
第四节 推进能源结构优化...................... - 47 -
第五节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 47 -
第六节 加大行业清洁化生产力度................ - 48 -
第七节 大力发展高质高效农业.................. - 49 -
第八节 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 51 -
第七章 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 52 -
第一节 加强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 - 52 -
第二节 构造绿色城镇化及生态城区.............. - 53 -
第三节 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 53 -
第四节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 54 -
第八章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 57 -
第一节 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 - 57 -
第二节 大力弘扬本土特色文化.................. - 57 -
第三节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 58 -
第四节 打造生态文明共建共享氛围.............. - 60 -
第九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 61 -
第一节 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 61 -
第二节效益分析............................... - 61 -
第十章 保障措施.............................. - 63 -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 63 -
第二节 完善监督考核.......................... - 64 -
第三节 加大资金保障.......................... - 64 -
第四节 加强人才技术保障...................... - 64 -
第五节 引导社会参与.......................... - 65 -
附表......................................... - 66 -
第一节 建设基础
(一)区域特征
零陵区位于湖南省南部,湘江上游。北与冷水滩区相连接,南界双牌县,西北接东安县,西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东抵祁阳县,位于东经110°10~111°56北纬25°51~26°26之间,南北长245公里,东西宽144公里,总面积1962平方千米。
全区辖6街道7镇3乡,朝阳街道、南津渡街道、七里店街道、徐家井街道、接履桥街道、石山脚街道、水口山镇、珠山镇、黄田铺镇、富家桥镇、菱角塘镇、邮亭圩镇、石岩头镇、大庆坪乡、梳子铺乡、函底乡。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驻徐家井街道。
零陵区位于南岭山系北部,零祁丘岗盆地南段。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境内四周高山环绕,中部丘岗起伏,构成山间盆地之伏。
零陵区地处中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区,地形地貌独特,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既具有温光丰富的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又有雨量充沛、空气湿润的海洋性气候特征。
境内河网密布,水系发达,湘江系零陵境内最大的过境河,主要支流有大坝河、石期河。
零陵区境内土种类繁多,适种性强。包括红壤、黄壤、黄棕壤、石灰土、紫色土、潮土、水稻土、山地草甸土等84个土类,17个亚类、55个土属、132个土种。
零陵区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植物资源丰富,全区共有草、灌木树种84科,230属,669种。境内的植被是以乔、灌木为主体的天然或人工植物群落,垂直地带性分布明显。
零陵区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发现的矿产有18种(24亚种),其中有色金属矿产7种、黑色金属矿产2种、非金属矿产7种、能源矿产1种、水气矿产1种,建筑用石材、砂砾、粘土为主要矿产;锰资源1.9亿吨,碳酸锰1.5亿吨,氧化锰4000万吨;锰为优势矿产,零陵区为湖南省的重点产锰区,总储量约占全省的四分之一。
全区森林资源丰富。林地面积11.72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60%,油茶林面积20334公顷,竹林面积14120公顷,公益林面积31573公顷,商品林面积85673公顷。
零陵区现有2个自然公园,分别为湖南零陵潇水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和零陵何仙姑省级(森林)自然公园。
(二)工作基础
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日趋完善。完成了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成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河(湖)长制、林长制等制度,完善了多层次生态补偿机制。
颁布实施《零陵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零陵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零陵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零陵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办法》《零陵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永州市零陵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零陵区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划定的通告》《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零陵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零陵区关于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的通知》等文件,健全全区党政领导生态环保工作责任清单,夯实从区委书记到乡镇副职的环保工作职责,持续提升零陵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广播电视,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和企业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区营造低碳行动的浓厚氛围。
生态保护工作得到有序推进。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勘界立标、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区内的两个自然保护区全部纳入红线管控范围,全面落实国家、湖南省、永州市现行生态红线管控要求和政策措施。
生态安全保卫防线持久稳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质量体系建设,统筹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成立零陵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下设8个工作组,制定了《零陵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方案》《零陵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专项督查方案》。2022年,区生环委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日间、夜间联合督查300余次,多措并举落实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优化空气质量。
全区构建了区、乡、村“三级”协同治河体系,通过分级管理、分段负责。完成省定“夏季攻势”湘江东源19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全面推进禁捕退捕工作,推广种养平衡、生态平衡技术。部署完成2个县级以上、7个千吨万人、4个乡镇级千人以上和64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及环境状况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2022年生态环境厅通报,湘江、潇水水环境质量“国考”位列全国地级城市第11位,全省第一。
强化重点监管企业日常监督,完成6家涉镉等重金属企业颗粒物在线监控。布设11个地下水监测井,构建地下水监测网络。土壤质量状况稳定,未发生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破坏事件。
制定了《永州市零陵区2021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对31家产危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落实“一企一档”制度,健全危险废物管理档案资料,指导涉危企业及时填报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确保准确无误;开展“大宣传、大普查”活动,对非法倒卖、炼制废矿物油和拆解废铅蓄电池行为进行依法查处。2022年全区危险废物产生量7940吨,全部进行了处置利用,未发生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100%。
国土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继续严格落实《湖南省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区内的自然保护区全部纳入红线管控范围,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现行生态红线管控要求和政策措施,对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和未划入但应当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管控的区域实施严格管控。
生态经济增长蓬勃发展。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各项措施,通过建立粮食计划任务、粮食监测点、耕地抛荒治理“三个台账”,做好集中育秧、高产创建、大户双季稻“三个示范”等硬措施。建成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52个,新认定现代农业产业园8个,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达37个(其中省、市级以上15个),申报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2家。
着力加强“永州之野”公用品牌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油茶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及油茶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提升发展黄田铺脐橙、珠山砂糖橘基地,推广高产、高质、高效“三高”蔬菜种植,成功打造粤港澳蔬菜基地。进一步推广稻茬还田+稻草覆盖直播油菜模式,农业技术部门层层开展技术培训。
鼓励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落实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新型工业发展方向,大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5%以上;零陵高新区新建标准厂房25.2万平方米。
积极探索“生态+农旅”“生态+文旅”“生态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模式,香零山村获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称号、周家大院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成为乡村休闲旅游网红打卡地。推进高贤、马坝、石烟塘、赶塘等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建设,加快石岩头、黄田铺等乡村振兴集镇风貌提升,培育了4A景区2个,3A景区3个,获批“全省第三批精品旅游线路重点县区”。
生态生活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坚持“三化”,确保民众饮水安全。制定《零陵区水环境质量问题治理责任追究办法》《零陵区饮用水水源地联动巡查处置工作方案》,全区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整治任务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100%清零、规范化建设100%覆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
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城区、农区、矿区、园区、景区“五区共治”,农村改厕全面完成任务,累计共111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质改造400余家,责令整改违规企业104家,所有行政村实现市场化长效保洁,全区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构建了“四升”“五降”“六无”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全区3个乡镇被评为省级生态乡镇,6个乡镇被评为市级生态乡镇,9个乡村被评为省级美丽乡村,13个乡村被评为市级美丽乡村。
生态文明文化宣教全面开展。制定领导干部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实地考察、线上网络学习、线下集中培训等活动,提升领导班子综合素质。
开展基层群众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美丽乡村行”“绿色家庭”“绿色校园”“绿色社区”等专题活动,广泛宣传创建工作,提倡低碳生活方式。
第二节 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一)存在的问题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压力大: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还不稳定,局部环境污染依然存在,PM2.5仍然是影响零陵区空气质量达标的最主要因素,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压力大。
生态环境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种植结构不优,传统、低端领域工业偏重。
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解决难度大:工矿污染遗留问题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点多面广难度大、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领域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薄弱等历史欠账较多。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强:生态保护、生态涵养等方面的建设和补偿机制未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有待优化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水平、综合执法合力还需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
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不断提高: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战略高度,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方面的全过程。
全省“开放崛起”的战略发展机遇:三高四新、一带一路、中部地区崛起、粤港澳大湾区、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海南自由贸易港、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等,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全市“南北连城”的战略发展机遇:冷水滩区和零陵区,两区实现南北联城、中部崛起。大力实施创新引领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加快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
生态系统保护压力增大: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
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紧迫: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重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要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凸显:未来十五年,我区仍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阶段,加剧生态系统的破碎化、降低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在资源环境趋紧和生态用地的进一步缩减的情况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压力不容小觑。
生态产业发展任重道远:零陵区产业结构质量有待进一步优化,锰系产业加工能耗高、锰矿开采尾砂处理及稀土加工产业废渣处理资金投入量大。其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与发达地区比仍有差距,开放规模和开放水平不高,直接关系到区域经济的质量和效益,以及对环境的影响。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立足零陵实际,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认真对标“三区两城”定位,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优化生态空间格局,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致力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精品农业先行区、科教创新引领区、社会治理样板区、文化旅游名城、生态宜居新城”,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文明新零陵。
以人为本,系统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健康作为根本出发点,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协同共治,提高治理措施的全局性、整体性,着力解决制约转型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目标引领,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提高生态竞争优势,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努力探索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积极探索绩效评价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新制度和新模式,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全面提升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和依法治污的能力。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建设机制,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氛围。强化多方参与,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政府发挥好规划管控、政策扶持作用,企业主动承担保护和修复责任,公众自觉践行低碳出行、绿色生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形成长效保障机制。
第三节 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涵盖永州市零陵区行政所辖区域,包括朝阳、南津渡、七里店、接履桥、石山脚、徐家井6个街道,邮亭圩、菱角塘、富家桥、水口山、珠山、黄田铺、石岩头7个镇和大庆坪、梳子铺、凼底3个乡共16个乡镇(街道),总面积1962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期限为2023—2030年。
第四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以绿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构建科学的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集约节约的生态产业体系,持续改善的生态环境体系,幸福安康的生态生活体系,高效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最大程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把生态文明行为方式渗透到全社会各方面,成为公众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推动零陵向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低污染、生态化方向发展,推动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加快推动生态宜居新城的建设,使零陵继续保持经济发达、生活富裕、环境优美、行为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阶段目标
近期(2023~2025年):土地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红线、耕地红线、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明显优化。生态质量指数逐步提高,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更加巩固;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筑牢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坚持自然资源保护与集约利用、产业绿色转型,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不降低。
远期(2026~2030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经济质效中高端态势不断巩固,产业集群度大幅提升;生态体系建设不断改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天蓝、地绿、水清成为常态,建设成为典范生态文明建设区。各项指标稳中有升,筑牢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验收工作基石。自然生态系统持续优化,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有效构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进一步拓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稳中向好,基本形成碳达峰实现路径。全区形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态文化健康文明、生态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环境稳步改善、生态人居特色彰显、生态制度基本健全的生态文明建设良好局面。
第五节 建设指标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的要求,县(区)共有25项建设指标。本次规划以2022年作为基准年,对零陵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项建设指标现状值进行测算,并提出近远期规划目标值,详见表1。
零陵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表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考核指标 |
单位 |
国家级考核标准 |
指标属性 |
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
|||
基准值 (2022年) |
近期规划值 (2025年) |
远期规划值(2030年) |
||||||||
目标责任 |
(一)目标责任落实 |
1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约束性 |
25.5 |
≥25.5 |
≥25.5 |
|
2 |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
- |
建立 |
约束性 |
已建立 |
建立 |
建立 |
|||
3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 |
开展 |
约束性 |
已开展 |
开展 |
开展 |
|||
生态安全 |
(二)环境质量改善 |
4 |
PM2.5浓度 |
μg/m3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下降 |
约束性 |
上级指标要求2022年达到35μg/m³,零陵区2022年现状为34μg/m³,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上级指标要求2025年达到32μg/m³以内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
5 |
水环境质量 |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提高 |
约束性 |
100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
县城污水处理率 |
≥95 |
98.3 |
98.5 |
98.5 |
||||||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
100 |
无劣V类水体 |
无劣V类水体 |
无劣V类水体 |
||||||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100 |
无黑臭水体 |
无黑臭水体 |
无黑臭水体 |
||||||
(三)生态质量提升 |
6 |
区域生态保护监管 |
生态质量指数 |
% |
ΔEQI>-1 |
约束性 |
-0.72 |
ΔEQI>-1 |
ΔEQI>-1 |
|
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整改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
生物多样性调查 |
- |
开展 |
约束性 |
已开展 |
开展 |
开展 |
||||
7 |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
森林覆盖率 |
%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根据湖南省监测平台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2年林地覆盖率分别为50.76%、50.43%、50.58%,属于保持稳定的状态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零陵区不涉及该项指标 |
|||||||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8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3 |
约束性 |
93.05 |
≥93 |
≥93 |
||
9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 |
有效保障 |
约束性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
|||
10 |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 |
-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
11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约束性 |
已建立 |
建立 |
建立 |
|||
生态经济 |
(五)节能减排降碳增效 |
12 |
新增和更新公共汽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 |
% |
≥8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
(六)资源节约集约 |
13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约束性 |
上级要求较2015年降低36%;经核算,2022年较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为72%,达到了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上级要求到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2%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
14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约束性 |
湖南省文件要求到2020提高到0.54以上, 2022年现状数据为0.545,完成了该项指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
15 |
农膜回收率 |
% |
≥85 |
约束性 |
86.8 |
88 |
90 |
|||
16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根据湖南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数据统计,2020年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上报数据为2家企业,2022年增加到24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得到较大改善。 |
持续改善 |
持续改善 |
|||
生态文化 |
(七)公民共建共享 |
17 |
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 |
% |
≥90 |
约束性 |
96.33 |
≥97 |
≥97 |
|
18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
生态文明制度 |
(八)体制机制保障 |
19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
参考性指标 |
1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 |
% |
中西部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东部地区:≥60;中西部其他地区、东北地区:≥30 |
参考性 |
33.3 |
40 |
60 |
||
2 |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提高 |
参考性 |
100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
3 |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 |
% |
持续下降 |
参考性 |
2020年数据无统计,2021年为0.03%,2022年为0.10%,相较有所提升,未达到持续下降的指标要求 |
持续下降 |
持续下降 |
|||
4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参考性 |
上级要求重要江河湖泊规划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比例总体达到50%以上2022年度,零陵区河湖岸线保护率为52.19%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
5 |
规模以下畜禽粪污集中收运利用体系 |
- |
建立 |
参考性 |
已建立 |
建立 |
建立 |
|||
6 |
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 |
g/kg |
保持稳定或有所提高 |
参考性 |
28.11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一)完善国土空间管制制度
构建全区“三级三类四体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将生态环境、农业、水务、城管、交通等多部门规划划入空间规划一张图,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国土空间的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
(二)强化生态环境准入机制
强化“三线一单”管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发展。优化零陵区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按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针对各街道、产业园区、功能组团等,完成差别化生态准入政策研究工作。发挥环境保护政策的约束激励作用,强化环境保护的分类指导。
(三)完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
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建立气象、环保联动信息平台,完善全要素、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全面推进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
(四)健全全民行动体系
建立监督机制,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奖举报制度。动员社会团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提倡志愿者参与,鼓励环保志愿者和高校学生社团参与环保宣传和社会实践。加强能力培训,为环保社会组织提供能力培训和交流平台。加强干部环保素养教育,开展专题班、线上培训等。加强民众宣传,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和环保科普活动,鼓励基金会和企业依法开展或捐赠环保公益活动。
第二节 完善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一)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控制度
依靠确权登记系统,加快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统一管理、日常更新和互通共享,加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产权信息公开、执法监督管理等制度措施,加快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制度
鼓励采用“互联网+回收”、预约上门、以旧换新等灵活回收方式,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回收市场和社区智能回收终端。推动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农村地区沼气工程,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区)推进项目。
(三)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开发保护制度
统筹协调各类空间性规划,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加强空间规划对其他规划的引领作用,推进空间治理体系及能力的现代化。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冲突等问题,构建分级管理的国土空间保护体制,科学划分空间用途管制层级,有效解决区域空间用途管制缺位、越位、重复等问题,强化国土用途管制的约束性。
第三节 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一)健全天然林保护和修复制度
完善天然林管护体系,加强天然林区居民和社区共同参与天然林管护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天然林用途管制制度,不断健全天然林修复制度,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监管体制。
(二)加强流域保护和修复管理制度建设
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小微水体管护机制,推进河湖志愿者、民间志愿组织参与河湖保护,构建官方、民间河湖长共建机制。
(三)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加大对大气和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支持力度。
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加大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力度。
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研究建立森林管护费稳步增长机制,对于重点生态区位内的商品林,要着力改善和提升其生态功能,实行集中统一管护。
第四节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以“绿色发展指标”为重点,重点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订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计划,分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由区政府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程和任务的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和管理落实。
(二)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严格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明确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的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第五节 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体制。健全督察整改工作和责任机制,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二)全面构建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落实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改革,提升园区、企业层面的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开展环境治理综合服务改革试点,实行按效付费。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积极推行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定向精准的环境治理服务。引入保险机构等力量探索推进“保险+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环境守法“体检”服务。
(三)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对于任何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不文明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除追究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外,还将作为严重失信记录录入企业或个人 环境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在各行业和领域联合广泛应用该记录。各级 政府部门在评优评先、财政项目扶持、政府采购等工作中对具有严重 环境失信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四章 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第一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全面促进节能减排建设
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加大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力度,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积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产业循环化改造,推动零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加快建造国内领先的废旧物回收-拆解分选分类产业体系。全面推动农业产业低碳循环发展。
(二)坚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按照《零陵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精神,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加大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力度。深入推动锰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积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动运输装备低碳转型,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低碳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实施产业循环化改造,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三)加强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
持续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落实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构建低碳工业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推动零陵区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制定年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计划,加快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营运车船向清洁化发展。全面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水平,推广绿色建材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装配式建筑发展,持续推进老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
第二节 持续提高水环境质量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优化饮用水水源地布局,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在重点区域建立水源地保护区视频监控体系,严格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和监测体系,扩大乡镇截污管网覆盖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开展河、港、沟、渠疏浚与修复,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填平补齐、提质扩容和管网完善,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城区污水处理设施,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三)加大工业水污染防治力度
严格管控工业水污染,推进重点工业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加强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水污染严重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排污口设置。坚决取缔水污染设备不达标企业,严格管控河流内洗砂洗矿污染,在重点排污企业安装水排放实时监测设备和在线监控设备,继续推进工业园区建立水环境管理档案,实现“一园一档”。
(四)高标准优化农村水环境
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推动城区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加快推进零陵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强化“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严格管控养殖业水污染,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针对已经因农田污染致使水体富营养化的村级水域,采取源头控制、中端拦截、末端治理的方式进行防控和修复。
(五)推进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水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打造沿江生态带和文化景观,以水为纽带促进产业、交通、城乡优化布局;统筹推进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等综合治理。
加快补齐重点断面流域治理短板。压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责任,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污染源环境监管,持续推进治水设施建设查漏补缺、干支管网排查贯通、暗涵排污口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改造、截流井复查整改,加强初雨污染防范,全力推进全流域系统治理。强化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开展全流域截污、治污、清淤等工作;加强水质监测和污染物通量监测,开展干支流协同治理。
第三节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一)落实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
持续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全区施工工地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施工要求,在城市建成区内严格落实工地“六个不开工”(未领取施工许可证不开工、围挡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不开工)、“七个100%”(建筑工地100%标准化围挡、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 100%冲洗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湿法作业和现场监管100%到位)。全力抓好建筑、市政、交通、水利、拆迁施工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等场所产生的扬尘污染,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监管,严查擅自停用降尘设施设备行为。进一步提升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常态化的日常监管执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实施对城市建成区道路路面硬化全覆盖,落实建筑工地规范化围挡和场内道路水泥硬化措施。增加国道市区路段、省道市区路段、进城道路、主干道、重点区域、污染时段的洒水清扫频次,落实常态化洒水清扫措施。
(二)深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治理
实施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建立工业炉窑管理台账,全面核实工业炉窑使用燃料和原料、治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限值、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基本信息,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治理要求和时间期限,扎实推进工业炉窑治理。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工序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应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持续推进“散乱污”涉气企业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对列入淘汰的涉大气污染物排放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并进一步清理现场、恢复生态。严格控制全区砖瓦、水泥、锰矿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积极化解水泥、砖瓦、锰矿、有色等过剩行业产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涉VOCs行业综合治理。继续推动重点监管企业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确保企业VOCs排放长效稳定达标,对单纯用活性炭治理的需进行技术改造,增加长效处理设施,否则需安装浓度在线监测设备。加快金属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涉 VOCs行业后处理效率,杜绝加工车间无气体收集处理设施、机械产品表面涂装露天喷涂、VOCs无组织排放的现象。新建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削减替代。新、改、扩建涉及VOCs排放项目,从原辅材料和工艺过程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
(三)严格控制交通污染排放
大力推广绿色城市运输装备,鼓励使用电动、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汽车。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倡导和鼓励绿色出行,优化公交线网,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投放,提高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的比例,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
新增、更新的公交车辆、市政环卫车辆全部纯电动化;新增、更新的邮政、出租、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更新公务车辆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车辆。在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公交市政等车辆集中停放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满足区域电动汽车(标准车)充电需求。
(四)强化农村大气污染控制
合理利用秸秆资源,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持续加大对大量消耗农作物秸秆的农业企业扶持力度,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青贮、制沼、加工等技术,通过财政补贴、企业或农民自筹等方式,鼓励企业或农民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等秸秆利用机具,有效提高秸秆还田率,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对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因工作不力造成秸秆焚烧产生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加大农机作业推广和补贴力度,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持续加大对大量消耗农作物秸秆的农业企业扶持力度,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遏制焚烧秸秆现象。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青贮、制沼、加工等技术,通过财政补贴、企业或农民自筹等方式,鼓励企业或农民购置秸秆粉碎还田机等秸秆利用机具,有效提高秸秆还田率,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
(五)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
坚持属地管理与区域共治相结合,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完善协作机制,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纵向和横向联动。推进夏季联合上风向城市开展臭氧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区域统一预警溯源、统一监管执法。加强区域内协同监管、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加强应急响应,建立相应机制和流程。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各部门沟通对接。
第四节 有效管控土壤环境质量污染风险
(一)加强土地保护与安全利用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湘政发〔2020〕12号)、《永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建立分类管理,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加强农业面源的防治,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推广稻茬还田+稻草覆盖直播油菜模式,推进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推广应用品质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三)加强高风险污染场地修复
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加强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中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加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开展污染场地土壤进行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重点对珠山镇水埠头村锰矿开采历史遗留废渣、梳子铺乡斑竹塘村徐家历史遗留锰矿废渣进行治理。
(四)强化土壤环境监管
加强对土壤和重金属项目实施的监管和调度,开展粮食产区、蔬菜基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测,造成污染的要限期予以治理。强化被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被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控制。
(五)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整治
逐步开展土壤污染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风险评估。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对已划定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规范化建设。开展“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
加强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的污染场地综合整治工作。开发利用污染企业场地和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场地,要明确修复及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技术要求,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被污染的土壤或地下水,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负责修复和治理。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开展化工园区、涉重产业园等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及修复试点。
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科学分析灌区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客观评价污水灌溉的适用性。避免在土壤渗透性强、地下水位高、含水层露头区进行污水灌溉,防止灌溉引水量过大,杜绝污水漫灌和倒灌引起深层渗漏污染地下水。污水灌溉的水质要达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定期开展污水灌区地下水监测,健全污水灌溉管理体系。
第五节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一)强化建筑施工噪声防治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和夜间施工许可证行政审批制度,建立部门合作联动机制。持续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管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部门职能。
(二)加强工业噪声防治
加强工业噪声源头控制,逐步淘汰生产工艺落后、噪声排放量较大的设备设施,摸查敏感点国有企业,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要求立即整改。
(三)加强交通噪声防治
加强对机动车辆噪声的控制,规范道路行驶车辆鸣笛行为,扩大区内主干道、支路绿化声屏障建设范围,合理规划城市道路及两侧区域功能。
(四)强化社会生活噪声防治
从源头控制噪声产生,严格执行有关防治社会生活噪声的法律、法规,加强商业经营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力度。
(一)强化林业生态建设
开展国土绿化提速提质行动,完成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重视森林质量提高,切实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加快建设森林防火监控和应急指挥系统、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防控管理系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管理系统。
(二)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和保护
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天然林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和保护,完善生态廊道建设,维持物种生境不受到干扰和破坏,保持种群内正常的交流和沟通。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积极开展区域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建档和研究,规范一批野生动物抢救、驯养、繁殖中心以及珍稀植物栽培基地,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迁地保护相结合的保护体系,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建设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繁育中心。建立外来物种生态影响评估和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入境检疫,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对生物入侵区域实施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所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科普宣传,建设生物多样性主题教育基地。
第七节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范与应急
(一)湘江源头风险管控
突发性风险防控。推进重点防控行业合理布局。重点防控行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布局应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产业园区和建设项目。在环境敏感区域内划定特征污染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限排区域,一律不得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项目,逐步搬迁已有企业。在划定的工业园区(或集中区)环境和安全防护距离内,禁止规划建设集中的居民生活区、医院、文教区等,已有居住区的,应控制居住人口数量,逐步有计划搬离。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要求或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应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措施,尽快消除环境隐患。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危险化学品和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各级应急预案建设和管理。企业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加大应急预案演练频次和力度,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建设区域环境应急联防联控体系,建立紧密协同、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建立区域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将重大环境风险源、应急预案、物资储备、人员调度等信息纳入应急系统。加强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对重大环境风险源建立综合性防控工程设施。
累积性风险防控。开展河流底泥重金属污染及潜在风险评价,分流域和河段对治理难度及治理风险进行分级研究,并提出相应风险防控措施,对治理风险较小确需治理的河段底泥,进行风险评估后,明确疏挖范围、疏挖深度、尾水处理方法和底泥安全处理处置方案,开展工程示范,实现污染底泥的无害化、减量化,逐步消除底泥安全隐患。对治理风险较大的河段特别是干流底泥,暂缓实施工程治理,重点加强环境风险监控,开展底泥治理研究攻关。
(二)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
加强涉危涉重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协同推进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风险防控与生态恢复,建设水源地水质在线生物预警系统,建设水环境风险预警平台。
(三)提升环境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水平
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开展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推动湘江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专项预案编制。健全多层级、网络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跨流域等区域物资储备。完善平战结合、区域联动的环境应急监测体系。
第五章 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第一节 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一)强化生态空间保护,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落实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加快制定零陵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管理政策,按照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实施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依规依程序报批。
(二)优化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管控单元体系,分类制定用途管制实施细则,推动用途管制向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拓展。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实行严格管控,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研究制定“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国土空间准入正负面清单,实行差异化的空间准入。严格规划许可管理,推行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目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推进用途管制信息化建设,提高规划许可审批效率。建立用途管制评估纠错机制,动态评估年度计划、空间准入、转用审批和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推动评估结果反馈处理和用途管制纠错。
(三)建立全要素用途管制运行机制
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要求,充分衔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业务流程的整合优化。探索出台《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实施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实施方案》,提升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实现业务融合后的规范化处理。实行出让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用地预审选址、土地勘测定界合并办理,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申报、一个窗口核发”。针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研定豁免项目清单,试点推行免去规划审查,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
(四)建立全流程用途管制监管机制
加快建立市、区联动的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共同搭建省、市、区三级联审平台,构建“制度+技术”的用途管制监管体系。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监测评估系统建设,明确监管重点内容和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全域国土空间的全时动态监测系统,支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监测评估、反馈纠错、监督考核。建设统一的在线监管平台,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明确监管考核主体及职责,探索数量与质量双向管控的综合评价体系和标准,对不同层级行政区进行评价分级,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并将其作为用地指标分配、政策调整以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依据。
第二节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湖南零陵潇水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和零陵何仙姑省级(森林)自然公园,构建三级监管体系,实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类保护、分区管控。加快基础设备更新,建立智能监测系统,完善动态监测网络和预警防护系统。
(二)持续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覆盖自然保护地所有管辖范围的林长制和河湖长制体系,整合强化基层管理力量。继续完善和利用区、乡镇、村三级管理组成的林长制和河湖长制体系,严格实施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巡护制度、督查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和部署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密切合作,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效率。积极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监测巡护体系建设,提倡精准高效巡护,科学采集巡护数据,及时反映巡护问题。
(三)强化共建共享意识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普及绿色发展意识。加强与各大高校合作,建立研学和实习基地,开展珍稀野生动植物适度研究。健全生态理念传播途径,积极开展“两山”理念实践教育活动,设立科教展览馆,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打造身临其境的生态体验,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高质量生态产品。
第三节 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及建设
(一)强化规划引领功能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全过程闭环管理,整合全区各类空间关联数据,落实以“多规合一”为导向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立与国家、省充分衔接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二)完善区域协调格局,构建生态保护大格局
严格管控生态敏感区域,降低由于空间布局不合理造成的资源浪费,加快形成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和城市建设一体设计、一体发展的格局。推动强区、壮镇,打造以点带面、块状组团发展格局。支持各地发挥比较优势竞相发展。
(三)筑牢长江中上游重要绿色生态屏障
实施长江防护林建设、公益林保护、森林碳汇造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建设省级生态廊道,在何仙姑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零陵潇水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水口山国有林场、石岩头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开展生态修复建设和自然保护地保护工程。
(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保护,开展长江防护林、公益林保护、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工程和生态修复建设。
(五)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实行封禁治理,种植水保林、经果林,开展小型水保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重点开展黄花河、贤水河、石期河等主要支流源头区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以及潇水干流、石坝仔水库等保护区域供水和饮用水源功能的区域保护,加强邮亭圩、接履桥、菱角塘、黄田铺、石岩头、七里店等6个乡镇(街道)生态脆弱区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六)开辟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
开展以零陵潇水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和何仙姑省级(森林)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核心,山脉和流域为骨架的生态网络建设。建设河湖自然岸线防护林体系,建设中小型水库鱼类产卵通道,构建河湖联通、生态健康的水网体系。
第一节 推动区域经济绿色发展
(一)严格产业准入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的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家、省级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的规定。
(二)加强资源环境承载力管理
明确资源环境承载力与产业准入的关联要求,制定并实施区域产业发展的准入清单和负面清单。在重点开发区,坚守生态保护的底线,防止污染转移和过度开发,推动产业的集聚和绿色发展。生态发展区将依据生态恢复和保护原则,实施更为精准的产业和环境准入政策,提升开发项目的准入标准,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范围,避免无序扩张,确保自然生态空间的保护和扩展。
第二节 加快生态产业发展升级
(一)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园
实施先进制造业倍增工程,打造锰系新材料百亿产业园、稀土新材料百亿产业园、河西新兴产业百亿园区“三个百亿园区”建设,着力打造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
(二)发展建设生态特色园区
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园。推动绿色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持续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完善含铝废旧物回收网络,发展新技术,采用新工艺,建造国内领先的含铝废旧物回收-拆解分选分类产业体系。扩大铝废旧物回收半径,提升本地废旧铝回收处理规模。提升再生铝回收、拣选和加工能力,建设综合型熔炼基地,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和工艺,做大再生铝产业规模,提升再生铝产品质量。积极谋划与国内大型铝业集团合作。
发展航空航天新材料产业园。增强稀土资源保障,积极推进航空航天新材料产业园建设。打通稀土资源开发利用和核材料利用的政策瓶颈,加快推进项目立项和政策许可。加大稀土资源和核材料资源保障力度,加大融资、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加快园区建设进度,引进航空航天等领域龙头企业,建设氯化稀土精深加工生产线、初级核燃料生产线。
(三)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根据重塑产业经济地图、优化生产力布局、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按产业空间集聚、产业链条关联与空间规划适应等理念,坚持两业并举,坚持产业融合,以先进制造业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完善高端化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现代产业强区,构建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高质量产业生态圈。
(四)加快新兴产业链构建
实施“创新企业”培育计划、高新技术企业递增计划,打造大湾区科技创新辐射承接区,提高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鼓励重点企业致力于产品创新与系统集成创新。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面向农业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通过创新驱动产业链向中高端跃升。
(五)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打造产业生态,培育壮大数字产业。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大型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区块链产业布局发展,构建区块链产业生态,做强数字创意产业,构建“制造+内容+传输+应用”的全产业链体系。
(六)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实现锰产业专业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离集中处理,实施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工程,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性开发和高效利用,逐步消纳利用历史积存的工业固废,大力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建设新型绿色建材产业集群。
第三节 促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建立促进“园区”协同发展的统筹协同机制,构建项目统筹评估落地、项目建设规划与引导、利益协调等工作机制,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建立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工业园重点发展循环经济和新型建材。
(一)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开发
加强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新建梁山岐风电场、富家桥风电场、大庆坪风电场。探索分布式多能互补开发利用场景,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依托泛在电力物联网发展、储能、直流配电等技术应用,推动分布式光伏更便捷接入电网和能源消费端。大力推进生物质能项目,支持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试点工程建设和运营。推动“新能源+储能”发展模式,支持完善本地清洁能源供应机制,建设能源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等平台机构。
(二)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水资源节约,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农业灌溉技术,大力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积极参与国家、省级“能源云”建设,构建覆盖全区园区和企业能耗在线监测、清洁供暖、车联网、扶贫光伏、能源大数据等领域的智慧能源服务体系。
第五节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一)打造“井”字形对外综合运输通道
全力争取永清广高铁、南衡高铁、兴永郴赣高铁在零陵设站。构建南北纵向综合运输通道,向北衔接长株潭经济区、武汉城市圈,向南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并融入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开辟湖南南下大 通道,市内有效串联主要经济中心、工业园区和人口聚集地。稳步推进航运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千吨级码头及水路航道提质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永零高速路段建设。构建东西横向综合运输通道,向东衔接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向西嵌入北部湾经济区。
(二)完善交通运输公共服务系统
发展人畅其行的客运出行服务系统,建设物畅其流的货运物流服务系统。发展规模化集聚、网络化辐射的货运物流组织方式,构建 “通道+枢纽+网络”的货运物流体系。推动既有物流园区、物流枢纽、配送设施、快递设施、仓储设施等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完善河西工业园、珠山工业园等园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完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
(三)提高综合运输服务质量效率
着力提高综合运输有效供给能力,促进各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建设零陵汽车东站和富家桥、邮亭圩、河西、珠山等四个客运站场。优化物流配送网络,加强冷链、配送投递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节 加大行业清洁化生产力度
(一)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
鼓励城镇商户使用天然气,鼓励工业园区企业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加快污染型工业企业的“气代油”“气代煤”工作和燃煤燃油中小型锅炉改造,推进陶瓷企业清洁能源改造。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完成燃气锅炉低氮化改造,在城市建成区实施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提升城乡供电网络的可靠性。改造农村配电网老旧线路,广泛应用智能电网技术。
(二)加强资源节约利用
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各个领域节水、节电、节材工作,加快推进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确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发挥水资源价格调节功能,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零陵区城镇太阳能利用工程、零陵区城镇建筑节能工程等项目,加快推进生物质能源、太阳能、风能、微水能、地热能等非石化能源开发利用。
第七节 大力发展高质高效农业
(一)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按照“规模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专业化发展、生态化引领、品牌化战略”原则,开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创建,重点发展油茶、高档优质稻、制种、水果、蔬菜、生猪、中药材、茶叶等八大特色农业,构建农业产业集群,建设精品农业先行区。
(二)实施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战略
加大农畜产品良种工程的扶持力度,创建一批农畜良种品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创建一批农业知名品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有机绿色食品品牌,建设成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三)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推进机械化从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畜牧养殖业、水产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延伸,从平原地区向丘陵山区拓展。加快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应用,大力推广适应小农生产、丘陵山区的中小型农机。支持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提升水稻、油菜等主要农作物机械化耕、种、收入水平。
(四)深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
加快推广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在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示范建设智能化农业环境监测系统,优先在规模畜禽、设施农业、绿色有机农业等领域推广物联网技术。
(五)推进农业绿色清洁生产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善配套大型沼气工程、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等养殖粪污处理设施,推动沼渣沼液加工转变为有机肥。
鼓励支持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农牧结合循环发展模式等农业绿色发展新模式,并全域推广。推广推进表面处理中心循环经济项目等循环经济典型模式,高水平建设珠山工业园等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园区雨污管网全面实现循环连接。开展废弃矿井地下空间和水资源等资源普查、评价和开发利用研究。鼓励企业建设分布式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地下空间工业旅游资源,建设地下油气储存库,建立地下空间国家、省级科研平台,进行国防科工研究等方面的产业项目。加快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和产业化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沼气工程,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完善支持静脉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静脉产业做大做强,建设一批绿色循环产业园,探索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
第一节 加强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
(一)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加速推进城乡环保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力度。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和地下市政设施网络的建设,加快对现有排水系统的截流改造,实现污水全收集,切实提高全区城镇污水处理水平。乡镇人口1万人以上的建制镇均完成城镇排水系统改造,全部实现污水截污,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在10个乡镇建设集中式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或乡镇垃圾中转站,实现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生活垃圾处理侧重于完善村级收集设施、乡镇中转站建设,建立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远离中心城镇的村庄重点发展简易式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
(二)城乡产业发展布局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布局,切实保护好河湖水系、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周边主要山体,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坚持集中布局,避免分散污染的原则,将产生污染的部分重点企业引导纳入工业园区集中管理,淘汰落后及重污染企业,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避免对乡村河流的加重污染。乡村建设项目分散,但不能因此降低环境审批和环境管理标准,要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关,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关,严把“三同时”管理关,从源头有效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三)城乡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城乡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乡镇和农村环境监测布点和环境敏感点定期监测监察制度,利用乡镇辐射农村,构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网络,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知识,促进城市、农村居民环保理念的转变,使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城市、农村的一项具体行动,从而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构造绿色城镇化及生态城区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绿色空间体系。构筑城市林业生态圈,调整城市组团生态隔离带内的村镇产业结构,实施“天然林保护和改造工程”。
第三节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一)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快推进“乡村美化、生态宜居、创业增收、乡风文明”四大工程建设,整体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
(二)开展生态景观建设
公共活动空间景观改造工程。因地制宜,充分体现当地的民风、民俗,并结合时代发展要求,创造丰富多彩、个性鲜明的乡村风貌,保证公共活动空间的开放性、和谐性和凝聚性。
水域景观改造工程。村庄内部保持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使之与外围河道相呼应,并在四周植树绿化,改造驳岸,营造亲水景观。
村庄绿化工程。深入开展绿色村庄建设活动,把村旁、宅旁、路旁、水旁作为绿化重点,营造自然生态的田园风景,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村庄绿化格局。鼓励农户选择多品种、不同季相的林果花卉、经济林木,发展庭院绿化。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的创建
零陵区已创建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石山脚街道、富家桥镇)。在积极巩固完善创建成果的同时,动员所有乡镇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活动。
第四节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一)积极引导绿色消费
倡导绿色消费,广泛开展节能节水宣传教育。执行绿色采购,建立零陵区绿色采购信息平台,制定机关单位绿色采购制度,建立绿色采购考核制度。积极开展禁塑限塑专项行动。
(二)形成绿色生活习惯
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党政机关带头开展反浪费行动,淘汰能耗超标产品。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和“文明餐桌行动”,提倡自然健康食品,提倡低碳着装。
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在农村地区先试行有机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无机垃圾分类分类方法。
强化资源回收意识,建立社区跳蚤市场,引导居民实现旧物的交换利用。
(三)推进绿色节能办公方式
政府机关率先推动办公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行能耗统计与能源审计制度,开展党政机关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试点,逐年降低人均综合能耗。提倡办公人员日常办公方式的“绿色化”。白天尽量自然采光,鼓励使用节电型照明产品,减少普通白炽灯的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不使用的电子设备要关闭电源,不设置待机或休眠等带电状态;全区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最低和最高标准,在全社会倡导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室内空调温度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尽量减少一次性纸杯、烘手机、电梯、饮水机的使用,营造节能办公环境。鼓励建立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系统,办公场所全面禁烟。
推行绿色办公,积极推行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和无纸化办公等绿色办公方式,全面推广无纸化办公平台建设,完善单位间的网络建设和电子办公设备升级。
(四)推行低碳出行方式
倡导公众优先选择节能环保、有益健康、兼顾效率的出行方式。鼓励市民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改善公交网络,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使得乘客步行距离、候车时间和换乘次数逐渐减少。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同时加快推动出租汽车提档升级。配套建设完善、便捷、安全和换乘方便的自行车及人行道系统,宣传鼓励市民多使用自行车,多步行;在客流集中地区增设自行车停车场,依托轨道交通站点和公交枢纽,设置自行车租赁点;在重点商业街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建设一批步行、自行车交通示范街区,在景区设置自行车租赁,鼓励生态旅游。
鼓励购买小排量、新能源等环保车型。宣传引导驾车人培养良好的驾车习惯。在全区范围内倡导“每月少开一天车”等活动,研究实施出租汽车合乘政策,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总量。
第一节 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
(一)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抓好生态文化基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博物馆、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城市公园等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体系,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二)完善城乡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均衡化建设,持续推进文体场馆免费开放,鼓励开办民间美术和手工艺创意店和体验店。
(三)壮大文化服务人才队伍
各学术团体、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要充分发挥其科研优势,通过知识创新、科技创新来传播生态文化。发展壮大文化部门队伍力量,探索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经验。
第二节 大力弘扬本土特色文化
(一)传承零陵潇湘文化
零陵区拥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孕育了众多杰出人物和丰富的文化遗产。要通过传承和延续历史文脉,弘扬生态文化内涵,提高零陵区生态文化品位,扩大区域影响力。加大零陵潇湘文化理念、意识的保护力度,不断深化对零陵潇湘文化的创见性挖掘、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切实加强零陵历史文化保护
加强对零陵历史文化的保护措施等的研究,强化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建立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挂牌保护。加强对柳宗元文化旅游区(西山景区)、怀素书法文化旅游区(东山景区)以及古村、古镇、古城等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途径开展零陵历史文化保护的宣传工作,开展各种保护零陵历史文化的群众性活动,提高公众对零陵历史文化的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
(三)重视零陵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扬
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加强对零陵碑刻艺术与书法艺术、零陵渔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针对游学市场、文化体验市场等专项市场开发旅游产品,积极推进在中小学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课程,出版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研究、保护等方面丛书,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
第三节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一)多层次加强生态文明教育
加强党政机关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知识纳入党政干部教育培训、考试、竞职的内容,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教育常态化。开展生态文化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加强教师生态文明培训,提高教职工对生态文明的理解。鼓励开设特色校本课程,开展学生社团教育活动,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日常教学中。组织学生深入乡村、社区和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强化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社会责任,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中的生态文明理念培育。完善社区文化馆、街道文化站、图书馆等基础设施配置并加强管理,在社区文化资源中融入生态文明理念和元素,积极引导市民主动利用公共文化资源。农村地区的生态文明宣传工作要依托镇(街)和村两级文化站、文体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农村现有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对农村干部、群众开展生态文明教育。
(二)多媒体宣传生态文明理念
构建互联网、电视、广播、户外广告等多重覆盖的立体宣传网络。在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生态文明建设专栏,及时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增加环保公益广告,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树立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曝光重大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事件,环境信息公开率应达80%以上。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和完善环境舆情研判和引导机制,构建新型、和谐的环境公共关系。结合每年“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9.16”国际臭氧层保护日、科普宣传周等重要纪念活动,开展相关宣传、进行主题文化表演、派发宣传材料,对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最新进展和存在问题等进行实时报道,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开展以“弘扬生态文化,共建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摄影、工艺美术、征文、音乐节等各类专题活动,让群众树立保护自然、珍爱生命、珍惜资源的生态道德观念,亲身投入到低碳出行、绿色消费、垃圾分类等生活实践之中。
第四节 打造生态文明共建共享氛围
(一)强化公众参与主体意识
借助零陵新闻网、零陵论坛等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本地门户网站,进行媒体宣传、政策导向,强化公众参与主体意识。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明确公众参与的权利与承担义务,增强主人翁意识。注重正确引导经济增长、个人利益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培养公众的全局意识与长远视野。
(二)全面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拓宽公众参与生态文明的渠道,提升公众参与力度。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听取公众诉求以及建议。通过自媒体、拍摄手机视频等形式开展相关活动,拓展公众参与途径。
(三)优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和受益权。设立投诉中心和举报电话,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九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第一节 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根据零陵区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现状,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验收标准,查找零陵区在生态文明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和差距,从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等四个领域部署生态文明重点工程项目34项,总投资约1730592万元。各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效益及项目投资情况见附表。
第二节效益分析
本规划的实施将促进和保障零陵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土空间开发布局逐步优化,生态经济体系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初具规模,水资源得到合理开发与利用,区域生态环境更加健康,经济永续发展、社会取得长足进步。规划将促进生态环境效益、社会经济效益的发展,具体分析如下。
(一)经济效益
深入推进零陵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思路,强化要素市场化配置,聚合优势资源,做强做大做优智能制造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生态农业,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的现代新城,进一步引导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和融合发展,激发绿色发展活力,加快培育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形成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特色足的产业体系,创新推动区域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经济优势,走出一条具有零陵特色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对产业转型、产业结构优化、提升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生态效益
深入推进零陵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是关系全区人民福祉和未来的长远大计。创新推进湘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大治理大修复,通过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生态环境建设和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系列措施的精准实施,科学推动全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服务功能显著加强,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得到有效保障,生态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生态安全和生态生活建设项目实施后,零陵区生态环境质量将得到明显改善,并取得显著的生态效益。
(三)社会效益
深入推进零陵区生态文明建设,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县)指标体系进行科学衔接,推动各项建设指标不断改善提升,进一步巩固提升零陵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将零陵区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进一步增强零陵区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渗透到全社会生产、生活全过程中,引导城乡居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向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生态化、绿色化方向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通过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推动零陵发展的生态红利全民共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人居工程的实施,显著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增强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生态环境分局统筹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协调配合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并在规划编制与实施阶段、复核自查及申报阶段成立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领导小组负责生态示范复核工作的全面开展,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完善由领导小组牵头、工作专班实时协调解决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全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的工作体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有序推进零陵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
第二节 加大资金保障
建立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辅的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投入力度,加大政府财政环保支出,建立完善污染治理收费政策,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资金管理制度,统筹运用预算内外投入生态环境领域的资金。
第三节 加强人才技术保障
加强对科学技术研究的资金扶持,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完善社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与高校、研究院所、高新企业和优秀科技人才合作交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供给,加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清洁生产、生态产业等方面,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节 引导社会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创建全民行动体系,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和基层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机制,制定公众参与的政策和保障措施,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加强规划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认可和认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附表
永州市零陵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表
建设领域 |
建设任务 |
序号 |
工程 名称 |
建设内容 |
项目 属性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项目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
目标责任 |
(一) 目标责任落实 |
1 |
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委托第三方编制《永州市零陵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规划通过评审后由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颁布实施。 |
新建 |
30 |
2024-203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2 |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 |
规划期内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并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 |
新建 |
50 |
2023-2024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生态安全 |
(二)环境质量改善 |
3 |
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
新增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2700户以上,创建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5个以上。 |
新建 |
3000 |
2023-2025 |
区农业农村局 |
|
4 |
河西(鹿坪)污水处理厂 |
项目占地约50亩,总投资约8000万元。建设处理能力2.0万吨/日污水处理池、进出口管道1KM等设施。 |
续建 |
7700 |
2023-2024 |
零陵产业开发区 |
|||
5 |
零陵产业开发区污水管网新建及维修疏堵项目 |
河西工业区40千米污水管网维修疏堵及新建5千米污水管网。 |
新建 |
5000 |
2023-2025 |
零陵产业开发区 |
|||
6 |
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 |
项目分布在全区11个乡镇,占地50亩,建筑面积6200㎡。主要建设垃圾收集站11座及垃圾站相关的配套设施、设备。 |
新建 |
3700 |
2023-2024 |
区城管执法局 |
|||
(三)生态质量提升 |
7 |
零陵区城市防洪工程 |
续建零陵区城区河东河西防洪闭合圈18.7公里。 |
新建 |
18000 |
2023-2025 |
区水利局 |
||
8 |
零陵区中小河流域治理工程 |
湘江、潇水治理15.6公里;综合治理贤水河、石期河、黄花河、桴江、愚溪、茆江长度共计82公里。 |
新建 |
115000 |
2023-2025 |
区水利局 |
|||
9 |
河湖连通工程 |
实施湘江与愚溪河连通工程、愚溪河治理工程。 |
新建 |
15000 |
2023-2025 |
区水利局 |
|||
(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0 |
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水埠头村锰矿开采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 |
对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水埠头村原锰矿开采区内遗留废渣进行治理,废渣治理总面积为30510m2,总废渣量约15万m3;对遗留的一处矿坑积水进行治理,积水总体积约634m3。 |
续建 |
4000 |
2023-2024 |
区生态环境分局 珠山镇 |
||
11 |
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
对珠山镇11个行政村实施耕地安全利用,总面积为10925.25 亩。 |
新建 |
2900 |
2023-203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珠山镇 |
|||
12 |
零陵梳子铺乡斑竹塘村徐家历史遗留锰矿废渣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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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1#废渣区(6570.50m2)、2#废渣区(6592.38m2)进行原位管控,包括废渣削坡整形、 “两布一膜”防渗阻隔层铺设、覆土绿化、挡渣墙建设、截排水系统建设和渗滤液收集处置工程。 (2)将3#废渣区9910.16m3II类固废清挖转运至4#废渣区进行集中管控,3#废渣清挖后场地进行截排水系统建设和生态恢复。 (3)对4#废渣区(21224.67m2)进行原位管控,包括废渣削坡整形、 “两布一膜”防渗阻隔层铺设、覆土绿化、挡渣墙建设、截排水系统建设和渗滤液收集处置工程。 (4)在管控区周边建设地下水监测井、标识牌等配套系统。 |
新建 |
2012 |
2023-2025 |
梳子铺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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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石漠化治理工程 |
项目规模34555亩。其中人工造林20255亩,封山育林5800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8500亩。总投资2153万元,主要规划在石期河、湘江、潇水两岸和高速公路沿线进行石漠化治理。 |
新建 |
2200 |
2023-2030 |
区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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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经济 |
(五)节能减排降碳增效 |
14 |
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在全区范围内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900MW。 |
新建 |
38000 |
2023-2025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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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压缩空气蓄能电站项目 |
拟选址在邮亭圩镇内,规划用地150亩,建设装机30万千瓦压缩空气蓄能电站。 |
新建 |
300000 |
2023-2030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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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燃气发电项目 |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建设2台9F调峰燃机。 |
新建 |
260000 |
2023-2025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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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黄田铺光伏发电项目 |
安装容量为100MW的光伏方阵、1座110KV升压站。 |
新建 |
40000 |
2023-2024 |
区发改局 黄田铺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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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石岩头镇光伏发电项目 |
安装容量为90MW的光伏方阵、1座110kV升压站。 |
新建 |
36000 |
2023-2024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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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接履桥街道光伏发电项目 |
安装容量为100MW的光伏方阵、1座110KV升压站。 |
新建 |
40000 |
2023-2024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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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整区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在全区100个村内建设分布式地面光伏。总建设规模为800MW,共计用地面积16000亩。 |
新建 |
32000 |
2023-2025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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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源节约集约 |
21 |
零陵区中型灌区工程 |
续建双牌灌区零陵区支渠7条,长85公里,灌溉面积8.6万亩;石坝仔水库灌区渠道21.5公里,灌溉面积5.96万亩;猫儿岩水库灌区渠道13.5公里,灌溉面积3.2万亩;大型泵站灌区渠道32.8公里,灌溉面积12.3万亩;江源灌区渠道8.7公里,灌溉面积2.1万亩;贤水河灌区渠道11.2公里,灌溉面积1.5万亩。 |
新建 |
119000 |
2023-2024 |
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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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何仙观水库工程 |
建设总容量为1.3亿立方米的大型水库。电站总装机1.18万千瓦;灌区工程总干渠1条长20.35千米、干渠3条长92.9千米、支渠329条、渠系建筑物75处共15.467千米,灌溉面积31.07万亩;可向中心城区供水30万立方米/天。 |
新建 |
410000 |
2023-2030 |
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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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低放射性伴生矿物料综合处置项目 |
项目总建设库容规模为120万m3,项目地块内共布置物料处置单元格140个,累计处理量为180万吨。项目分期建设,第一期工程处理量为10.28万吨,共建设处置单元格8个,库容规模6.85万m3;同时配套建设辅助生产区(门卫、卫生出入口、控制室、物料检查站、变配电间、预处理车间、物料暂存间、物料综合回收生产线、车库、高位水池、清洗废水沉淀池、一体化处理设备等)、综合管理区(综合管理用房、观景平台)、总图工程(场地平整、边坡处理、截排洪沟、监测井、道路、围墙、绿化等) 等。 |
新建 |
60000 |
2023-2024 |
零陵产业开发区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协调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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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含稀土资源循环科技项目 |
新建年处理25000吨稀土废渣和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形成年处理20000吨独居石优溶渣(其中6000吨 REO>3%酸溶选矿回收、12000吨 REO<3%选矿回收)、2000吨除放渣和中和渣、1500吨离子矿酸溶中和渣、1500t含磷矿物尾矿的生产能力,可年生产混合碳酸稀土(REO 25%)2161吨、富钇碳酸稀土(REO 20%)956吨、粗锆英石2040吨、磷酸三钠3280吨,尾渣重量减少30%。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及工器具的购置;生产厂房的建设;工艺废水处理厂房建设;产品仓库建设;盐酸库建设;稀土尾渣原料及回收后废渣储存库;水、气、电等公用工程及辅助配套设施、化验室的建设;办公及生活设施建设等。 |
新建 |
10000 |
2023-2024 |
零陵产业开发区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协调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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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富釔精矿综合回收利用 |
项目用地30亩,总投资9000万元,主要建设年产5000吨矿物相富钇精矿综合加工利用和附属10万吨盐酸储存销售项目,主要原料为海外伴生矿中重稀土高钇矿,主要产品为高钇富集物。 |
新建 |
9000 |
2023-2024 |
零陵产业开发区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协调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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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城乡集中供水工程 |
石坝仔、猫儿岩、黄江源、何仙观集中供水水厂及管网建设。 |
新建 |
45000 |
2023-2025 |
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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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周家大院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
修复游客中心,建设入口门楼1座,生态停车场1000平方米,旅游厕所2座,排污管道、游步道、监控设施、标识标牌等。 |
新建 |
15000 |
2023-2024 |
水云潇湘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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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香岭烟雨生态旅游度假区 |
项目总占地1200亩,建设生态农庄、儿童游乐、民宿、研学基地、乡村星级酒店、休闲垂钓、康养休闲及生态养殖、中草药材种植等项目。 |
续建 |
5000 |
2023-2025 |
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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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零陵古城D地块文化保护与利用项目 |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35亩,其中D地块建设182亩,八愚文化景观公园建设53亩。主要建设低密度养生酒店、高端生态餐厅、柳子文化展示馆等院落式商业和八愚文化景观公园。 |
续建 |
30000 |
2023-2025 |
区文旅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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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永酒酒庄乡村振兴文旅项目 |
项目分两期进行。一期计划酒庄及品牌建设投资3000万—5000万元,用地30—50亩,主要为酒坊发酵窖池、蒸馏、勾调、罐装线、藏酒洞等的建设,同时推出“道中和·永”酒白酒品牌。二期投资预计约1亿元,用地300亩,主要建设白酒文化产业园,以酒文化体验馆、国学讲座、画家创作基地、音乐艺术沙龙、研学为主的文化艺术活动,打造和白酒产业相关联的上下游产业,成为永州乡村振兴的示范点。 |
新建 |
15000 |
2023-2024 |
区旅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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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零陵古城八愚文化微度假区 |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35亩,其中D地块建设182亩,八愚文化景观公园建设53亩。主要建设低密度养生酒店、高端生态餐厅、柳子文化展示馆等院落式商业、八愚文化景观公园、朝阳公园游乐设施。 |
续建 |
50000 |
2023-2025 |
区文旅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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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湖南永州潇湘源农业产业园 |
农业产业项目集群、健康养生中心、乡村旅游主力项目集群。 |
续建 |
20000 |
2023-2025 |
区文旅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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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 |
在接履桥、邮亭圩建设农村道路10公里、污水处理管网及配套设施、原材料生产基地1个;在石山脚、富家桥建设农村道路10公里、污水处理管网及配套设施、原材料生产基地1个。 |
新建 |
10000 |
2023-2025 |
区农业农村局、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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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化 |
(七) 全民共建共享 |
34 |
四馆一宫两中心 |
项目占地185亩,总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青少年宫、会展中心、文体艺术中心(含剧院)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
新建 |
8000 |
2023-2025 |
区文旅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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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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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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