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零陵区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监管的通告
零政函〔2024〕53号
LLDR—2024—00009
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监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烧区范围及要求
(一)禁烧区范围
1、接履桥街道:潇湘社区1组和4组永州大道周边500米范围,9组永州大道周边500米范围,10组永连公路周边500米范围;接履桥社区政府驻地周边1公里范围。
2、凼底乡:袁十万村黄皮1、6、7、8组,湾塘组,河1、2组,元1、2组;伏塘村1、2、9、10组;油山岭村1、2组,油山岭6组,欧家坪1、2组,欧家坪3、7组;凉水井村2组,易家洞10组;凼底社区12、13组;赤石回村1、2、3、4、7、11、12、13组;晓江村7、8组;涯次渡村1、2组;长田村长田1、2、3、4、5、6组,冷山1、3、4、5、6、7、8组;桴江村唐家组、韩家组、石坝井组、禾家组、关坝组、拱桥头组、牛栏岭组、龚家组、泥头口组、蔡家山组、邓家湾组、胡家组;江边村杳塘6、7组;高桥村高桥1、2、8、9组,羊公滩1、4组;土坪村大桥坝1、2、3、4、5组,土坪1、2、3、6、7、8组。
3、大庆坪乡:老村里村1、7、8、9组;楚粤亭村2、7组;石溪岭村3、5组;大庆坪社区10、17组;芳田里村14、15组;湘桂村3、4组;芬香村1、2、3组;田家湾村13、20组。
4、富家桥镇:木山底村1、2、3组;何仙姑村马鞍岌1、2、3、4、5组,大仙观1、2、3、4、5、6、7、8、9、10组,回龙山1、2、3、4、5、6、7、8、9、10、11组,新屋湾1、2、3、4、5、6、7、8组;何家坪村7、9、10组;富家桥村1、2、3、4、5、8、9、10、12、13组;秧丘埠村10组;永富社区栗山铺6、7、8组,人民桥4、5、6组;灵仙观村王何5组;栗山里村1、2、12组;永安村水平3组;高车头村3、4组;茶叶湾村1、2、3、4、5、6、7、8、9、10、11组及观音冲片区,小乙垒3、4组及黄沙岭片区;永荷村荷塘复4、8组;荷叶塘村1、2、3、4、5组,板栗江1、2、3、4、5、6、7组;青山桥村青山桥3、5组;船头村9组;桃岭村桃华洞1、5组,高山岭1、2组;涧岩头村小江河1、2、3、4、5组,小乙垒1、2组。
5、菱角塘镇:六合宫村毛家组;毛竹园村周东组、周西组;梁木桥村楼上组、楼下组、侧山组、文明组、皮巴塘组、马家组;金牛社区门滩8、9、10组,六塘1、2组;青山观村漆家组、罗家岭组;画眉山村罗家桥5、6组,画眉山4、7组。
6、梳子铺乡:双井村1、2、5、9组;荷叶塘村4、5、15、16组;二房社区1、2、3、4、5、6、7、8组;愚溪源村15、16、17、18、19组。
7、南津渡街道:高山寺社区04网格制药厂鱼苗塘菜地;茆江桥社区2网格、3网格;南津渡社区2网格、4网格;福寿亭社区4网格;仙神桥村10、11组;香零山村3、4组;牛皮滩村9、10组。
8、珠山镇:林家村小林家路口至4、5、6、8组,钱塘冲路口至邓家仔路口1、2、3、14组;大力湾村1、2、3、6、9、10组;竹山脚村8、9、10组,井冲岭;米筛井村7、8、9、10、11、12、13组;水埠头村1、2、3组,色皮冲;枣木铺村1、2、3、8、9、10组;汗塘村11、12、13、14、15、16、17、18组;蒿草塘村5、6、7、8、9、11、13 组;龙家村6、7、8、9组;罗川屋村4、5、6组;圳头村1、2、3、4组;渣塘村7、8、9、10、11、13、14、18组;马家村11、12、13、14、15组;田心村2、3、4、5、6、7、8、9、10、13组;于家村1、2、4、17组;高夫殿村1、2、3、4、5、6、7组;珠山社区长塘冲路、文明北路、文明南路、龙珠湘城、湘桂东路、东锰家园、原矿产品公司;东湘桥村7、8,9、10、11、12、13组;长吉头村1、5、6、8、9、12、13、14、15、16组;上田村5、9、10、11、16组;坦夫村5、6、7、8组;友谊村7、8、9组;翻身洞村6、7组;伐家村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组;王家仔社区1、2、3、7、8、9组;大冲村5、6、9、10组。
9、七里店街道:日升社区全区域;向家亭社区全区域;神仙岭社区全区域;麻元社区全区域;老埠头村全区域;灵峰村周禾井、吕家组、彭家组、王家组、烟张家、金子塘、刺木山。
10、黄田铺镇:双牌铺村五里牌组、梨树井组、新销里组、大里塘组、枫木铺组、院子里组、下司塘组、新桥组、明桥组;双桥村东塘冲组、铺里组、老村组、新村组、桐子山组、木瓜冲组、水库组、大里塘组、新维头组、门楼脚组;名山岭村黄家组、枫木山组、牛古塘组、贵塘组、江家组、陈家组、高家组、刘家组;鹧鸪岭村高丰组、贺家组、跃进组、马路组、光明组、五星组、上村组、下村组;黄田铺社区新建组、杨柳组、老村组、老街组、求华组、新街组、西塘冲组、西纳夫组;晓山村晓山组、下吉田组、新屋组、杉水塘组、井禾塘组;仪林寺村樊家组、冒井田组、樊上组、樊家铺组;秦岩洞村庙山组、球山组、中南组、中北组、石上组、石下组、竹山组;乌塘铺村鸟上组、鸟下组、冯家组、庙山组、麦元组、西塘组;南雄倒扎村易家组、上杨组、下杨组、龙角岭组、上王组、下王组;百美田村石山脚组、百中组、百上组;舜帝庙村刘家岭组。
11、邮亭圩镇:凤岭社区派出所至蛋筒厂,汽车站至木材加工厂,镇政府至卫生院,财政所至福田茶场;黄江源村倒口岩组、桐木冲组、胡家组、细沙头组、落里口组、长滩坪组、西沙塘组、蔡家组、王家组、上下黄石组、杨家湾、郎江岭组;对塘坪村1、12、13、14组;大木源村刘家桥1、2、4、7、8、9、10、11组,大木源1、2、3、4、5组,刘家桥3、5、6组;麻时塘村罗家组黑冲里、谢家组万石湾、小江头组神仙冲、下麻组洋行里、冷水坝组大坝洞;木斗塘村1、2组后头洞;新江村新屋甘和岭下洞、院子组黄家岭、排头组漕里洞、文斗阁正洞里;桐梓坪村2组胡木冲洞、3组胡木冲洞、朱家3组见陷冲;合心村3、4、6、7组;小木口村3、7、13组,联仁1、11组;拱桥村3、4组黑公崽,6、7组木家冲,10组李家山;郑家桥村1、2、3、4、5、6、7、8、9、10、11、12组;杨家巷村半边组、左家组,中院组、岭院组、刘院组、刘街茶元组、田溪口组、周家组、屠家组、塘边组;马鞍岭村1、2、3、4组村委会周边,5、6、7、8、9、10、11、12、13组;和平村登科组、龙头组、刘一组、刘二组、蒋花组、新队组、老队组;六甲何村上升组、井边祖;罗溪源村1、4、5、8、9、10、14、15组;毛坪村6、15组;公龙岭村1组木家洞;太平铺村1、7、8组,江家组;李家桥村黄泥洞组、细鱼寨组、俄公桥组、杉树巷组;邮亭圩社区5、7组,小岿山,16组;花户桥村1组徐家冲,2组六塘,3组五家洞,力山组毛叶冲;水月庵村1、6、8、9、10组;老江桥村百岭组、柏树脚组;杉木桥村19、21、24组;滑石山村梓木冲组、石子塘组、何家组、门头组、桥头组、曾家组、端古岭组、文家组、跃进组、井头冲组;蔡家甸村1、2、3、4、5组,大雁山;乐塘坪村大兴塘组门口洞,铁家组门口洞,干七元组对门山;小河江村黄塘岭组;岿山村联合组、罗家组;前进村13、14组;俄塘村1、2、3、4、5、6、7、8、9、10、11组,梅江1、2、3、4、5、6、7、8、9、10组;新光村7、8、9、10、19、20、21、22、23、24、25组;福田村蒋家组(雷)、蒋家组(万家山)、上房组、坪山口组、岭脚组、蒋家组(龙)马护洞、老院组。
12、水口山镇:禾木山村1、2组;蒋家村6组;夏大村腊巫山1、2、3、4组;板田村高田3、4组,板田4组、高田5组;大皮口村13、14组;拱门村1、2、3组;杨家村杨梅塘1、2、3、4、5、6、7组;马驴桥村1、2、3、4组;马子江村1、2组;牛塘尾村牛塘尾下井1、2、3、4组;三坛丰村1、2组,平桥1组,大塘2、3、4组;山岩村7组;石凡村蒋家塘1、2、3、4、5组;水口山社区1、3、6、7、8、9组;岩门前村9、10、11组;长塘村5组;中楚村中井山4、5、6组;羊角井村1、2、15组。
13、徐家井街道:潇湘门社区1、2、4、5、6、8、9、10、11、12网格;徐家井社区1、2、3、4、5、6、7、8、9、10、11、12、13、15网格;回龙塔社区1、2、3、4、5、6、7、8、9网格。
14、朝阳街道:东岳宫社区西山;蒋家田社区2、3、7、8组;双济桥村1组;沙沟湾社区1网格;桃江村2、3、4、5、6组;古木塘村1、2、3、4、8、9组;诸葛庙村1、3、4、5、6组;鹿坪村鹿坪7、8组;石烟塘村1组;柳子街社区2网格(河西市场片区),3网格(珍珠岭),4网格(零陵古城),5、6网格(零陵古城A区、吕家冲),7网格(杨梓塘城中村、萍阳南路),8网格(杨梓塘路、旭日路),9网格(西山、207国道、杨梓塘路);老渡口社区1、2、3、4、5、6、7、8网格。
15、石山脚街道:悟山里村杨柳湾片12、13组;石山脚村7组;黄泥桥社区2、3、4、8、9、10、11、12、13、18、19组;莲花塘村1、3、4、5、7、8、9、10组;井塘尾村6、7、8组;五里堆社区扶塘1、3、5、6组,扣家组,五里堆组,胡家组。
16、石岩头镇:板上村4、10组;财家村1、2组;大屋村长片岭组、大岩冲组;邓家村马口里组;洞口庙村禁山里水库脚下;凤凰山村岭尾1、2组;和平村9、10组;加禾田村15、16组;井仔头村3、5组;九江岭村水头背后组、安堂冲组;罗家村对门岭上组、门前洞里组;落脚底村2、3组黄丘山;毛屋里村5、6组小理塘,2、3组老村公所旁;仁桥村青龙庵;石岩头社区6、7组;石坝仔村陈家洞;滩头村6、7组;塘家村6、7组;西头村蒋家岭山头;新坪村煽铁坪2、7组,新塘边7、8组;杏木元村蔡家1组;宅田村3、6组;樟树脚村三柴车组、芳坪瓦渣塘;周家村杨梅江。
(二)禁烧要求
在禁烧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二、严格管控监管
构建区、乡、村、农户四级联防联控和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即时发现-即时交办-即时处置-即时反馈”管理机制,乡镇(街道)负责农村地区违规露天焚烧行为查处,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区露天焚烧行为查处。各乡镇(街道)要实行重点区域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提高焚烧火点监控精准度,及时发现、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露天焚烧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其他
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执行中如遇国家、省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