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DR—2023—00005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南津渡大桥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零政通〔2023〕4号
南津渡大桥经专业机构检测,确定为四类桥梁,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南津渡大桥通行安全,根据《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四类桥梁为主要构件有大的缺损,严重影响桥梁使用功能,或影响承载能力,不能保证正常使用,需立即对桥梁实行交通管制”之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南津渡大桥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 二、交通管制期间,禁止车高3.7米以上(含3.7米)的客车及载货量超过4.5吨的大型、中型货车从南津渡大桥通行。需从南往北通行南津渡大桥的车辆请从朝阳大道、杨万里路、萍州大桥、绿影路、日升路绕行;需从北往南通行南津渡大桥的车辆请从日升路、绿影路、萍州大桥、杨万里路、朝阳大道绕行。 三、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交通管制相关规定。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由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
索引号: | 431102009/2023-13098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交通管制 |
统一登记号: | LLDR—2023—00005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零政通〔2023〕4号 |
信息时效期: |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南津渡大桥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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